区域全面经济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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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协定的国家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是2012年由东盟发起,历时八年,由包括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和东盟十国共15方成员制定的协定。
2020年11月15日,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领导人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会后东盟10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共15个亚太国家正式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egionalComprehensiveEconomicPartnership,RCEP)。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的签署,标志着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正式启航。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是以
RCEP合作RCEP是应对经济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而提出的。由于推动全球自由贸易的WTO谈判受阻,面对经济全球化中的一些负面影响,要想在世界经济中立于不败之地并有新发展,就必须加强区域经济一体化,为此,部分国家之间实施“零”关税,相互开放市场,密切合作关系,来寻求合作发展。这是东盟提出建RCEP的相关形势。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是以什么为主导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cep以亚太地区规模最大、最重要的自由贸易协定谈判,达成后将覆盖世界近一半人口和近三分之一贸易量,成为世界上涵盖人口最多、成员构成最多元、发展最具活力的自由贸易区为主导。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签署,作为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这不仅仅是东亚区域合作极具标志性意义的成果,更是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的胜利,必将为促进地区的发展繁荣增添新动能,为世界经济实现恢复性增长贡献新力量。
当前国际形势下,RCEP经过8年谈判得以签署,让人们在阴霾中看到光明和希望,表明多边主义和自由贸易是大道、正道,仍然代表着世界经济和人类前进的正确方向。
rcep以什么为主导的区域经济
rcep以东盟为主导的区域经济。
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英文简称RCEP,,即由东盟十国发起,邀请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共同参加(“10+6”),通过削减关税及非关税壁垒,建立16国统一市场的自由贸易协定。它是由东盟国家首次提出,并以东盟为主导的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是成员国间相互开放市场、实施区域经济一体化的组织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