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外贸公司有哪些风险(外贸小公司只有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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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贸公司挂靠风险在哪
外贸公司挂靠的风险主要是走账和走税的风险
公对公转账货款是走挂靠公司的账户,如果对方不把收到的钱给你。你就倒霉了
走税,开票要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这个事先谈好,如果以后起纠纷,或者挂靠公司想多收管理费的话,谈不拢,对面可以一脚把你踢开,你之前的关系人脉可能受此影响
当然了,挂靠费用低这是最大的诱惑,一切看自己的斟酌,自己把握
外贸业务常见的风险有哪些
外贸业务常见的风险有以下几点:
1、出货规格、日期与合同规定不符造成收汇风险;
2、单证质量差造成收汇风险,出货之后,交议付行的单据没有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
3、信用证规定的陷阱条款所造成的风险,某些信用证规定,客检合格证是议付的主要单据之一;
4、没有一套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如果企业没有完整的业务管理办法;
5、与代理制相悖操作造成的风险,代理制的真正做法是代理方不向委托方垫付资金,盈亏由委托方承担,代理方仅收取一定的代理费用;
6、使用D/P、D/A远期付款方式或寄售方式造成的风险,延期付款方式是一种远期商业付款方式。
外贸业务流程如下:
1、外贸洽谈前期,制作形式发票用于报价、交易参考或客户申请进口许可等;
2、交易确认以后,制作外贸合同;
3、准备交货的时候,制作商业发票、装箱单、核销单、报关单,申请商检通关单等报关出口;
4、报关后海关退返核销单、报关单的收汇联与核销联等;
5、交货付运后,得到提单;
6、如果付款方式是信用证等方式付款,需要制作、申办、整理客户所需的全套单据,如发票、装箱单、商检证、产地证、受益人证明等等以收取货款。
7、凭收汇银行水单、核销单、报关单核销联等办理核销与退税。
外贸业务方式如下:
1、对等贸易:买方承担向卖方购买同等价值商品或劳务;
2、展卖:在本国举办和参加国外举办的各种国际性博览会或集市,集中一段时间进行进出口贸易;
3、加工贸易:来料加工、来件装配、来样加工,被称为“三来贸易”;
4、补偿贸易:用所生产的产品和劳务偿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补偿贸易和加工贸易结合,通常称为“三来一补”;
5、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技术引进。
和外国人合作开外贸公司有什么风险
我不是做这行的,但凭我个人的经验觉得这样做的风险比较大:法人是你,那么一切法律上的风险由你来承担了。比如那个印度人骗了别人的货骗了别人的钱,最后人间蒸发了,而这些损失可能将由你来赔。就算打官司,跨国取证也很难。而且你们是一起出资,你也算是公司的股东,凭什么一切由他完全操作?!那他不就可以把公司最重要的资源———客户全部都攥在手里了?你不是成了the silent partner?还有你们之间的利润分成谈得怎么样了?如果有损失怎么算?这些具体问题都要在事先说好,并签下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
开公司一方面要的是利润,一方面是要自己体验创业的成就感。建议你好好研究一下中国和国际上的相关法律或者找专业人士咨询一下。以上建议仅供参考,祝你创业成功,事业顺利!
外贸公司有哪些风险
下面介绍六种比较典型的外贸风险,仅供参考!
1、政治风险:交易国政权更迭或发生战争、内乱等问题,往往会给贸易带来毁灭性打击;
2、国家风险:经济制裁对外贸人最主要的影响包括货款难收,甚至入不了账;
3、运输风险:2020年运费暴涨,相信大家都感同身受,直接导致利润大幅下滑;
4、质量风险:产品属性与合同约定不符,单证质量差造成的收汇风险;
5、信用风险:交易方企业信用信息无法提前获取,信息不对称导致无法提前规避;
6、汇率风险:人民币持续升值,除去结汇带来的损失,还有被迫的“价格涨了、订单少了”;
外贸行业中存在的风险有哪些
一、出货规格、日期与合同规定不符造成收汇风险
出口方未按合同或信用证规定交货,一是生产厂误工,造成晚交货;二是用类似规格的产品代替合同规定的产品;三是成交价格低,以次充好。
二、单证质量差造成收汇风险
出货之后,交议付行的单据没有做到单单相符、单证相符。这时即便买方同意付款,却白白支付了昂贵的国际通讯费用和不符点扣款,且收汇时间大大推迟,尤其对数额较小的合同,七扣八折下来会出现亏损。
三、信用证规定的陷阱条款所造成的风险
某些信用证规定,客检合格证是议付的主要单据之一。买方会抓住卖方急于出货的心理,故意挑剔,但同时提出种种付款的可能,迫使企业出货。一旦放货给了买方,买方极可能故意验货不符,拖延付款,甚至钱、货两空。信用证规定运输单据出具后7个工作日内在国外到期等等。这类条款议付行及受益人都无法保证做到,必须认真审证。一旦出现陷阱条款,应及时通知修改,千万勿贪一时省事,给日后埋下风险隐患。
四、没有一套完整的业务管理制度
出口工作涉及方方面面,且两头在外,易出现问题。如果企业没有完整的业务管理办法,一旦出现官司,会造成有理打不赢的局面,尤其对那些只注重电话联系的企业。其次,由于每年企业的客源在扩大,为了企业在贸易中有的放矢,必然要对每一个客户建立业务档案,包括资信度、贸易量等等,逐年进行筛选,降低业务风险。
五、与代理制相悖操作造成的风险
对出口业务来讲,代理制的真正做法是代理方不向委托方垫付资金,盈亏由委托方承担,代理方仅收取一定的代理费用。而现在实际业务操作中,不是这样。其原因一是自己本身客户少,收汇能力差,又要力争完成指标;二是想多盈利,嫌代理费少。一种是收购贩卖式,工厂取得安全收汇。一旦出现买主问题,预借款必将成为泡影。另一种是“卖单”业务。如代理商不认真对工厂进行跟踪,也会出现与客户串通出货,欺骗“卖单”人。
六、使用D/P、D/A远期付款方式或寄售方式造成的风险
延期付款方式是一种远期商业付款方式,如出口方接受了这种方式就等于给进口商融资优惠,虽然开证人自愿支付延期的利息,表面上仅需出口商垫款、放款,实质上是客户等待货物到港后查验到货的数量。如市场变化销路不畅,进口商可申请银行拒付。有些公司放货给国外做生意的同学、朋友。以为是关系客户,不存在收不了汇的问题。一旦出现市场销售不畅,或客户问题,不但钱收不回,货也可能收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