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服务所得税怎么征收(跨境电商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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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怎么交税
跨境电商交税:
1、进口关税:指通过一国关境的进口货物需要缴纳的税收。
计算方式: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还有一些特殊的商品会使用特殊的计算方式。
2、行邮税:指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3、增值税:我国规定增值税基本税率为17%,某些关乎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增值税税率为13%。
4、消费税:目前国家仅对四类产品征收消费税,一是过度消费会对身体健康造成伤害的消费品,比如烟酒、鞭炮等等,二是奢侈品,三是高能耗产品,四是不可再生的石油类消费品。
跨境电商要交哪些税:
1、进口增值税。进口增值税是指进口环节征收的增值税,是一种流通税。与一般增值税不同,生产、批发、零售等增值税是应纳税额,进口增值税是进口环节的特殊增值税。亚马逊卖家在当局缴纳
进口增值税后出现销售行为,实际增值税可扣除进口增值税差额税。
2、进口关税。进口关税是一个国家海关对进口货物和货物征收的关税。亚马逊卖家是目标国家在销售货物前必须向海关缴纳的税款,包括货物本身的价值和运费,不能退还。税率范围可能为
0%-20%,不同国家和商品的进口关税率可能不同。如果您安排了税务计划,请尽量在签署自
由贸易协定的国家购买。
3、所得税。所得税是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征收的各种收入征收的一种
税。一般分为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根据实际经营利益调整,乘以不同的所得税税率,电子商务销售人员应根据不同的主体性质个人或企业在目标国家或国家缴纳相应的所得税。
4、流转税/增值税 GST。增值税是商品销售后应缴纳的税款。增值税是指商品包括应税劳务在流通过程中产生的增值税作为税收标准征收的流动税。在税收计算原则中,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
务不同部位的附加值或商品附加值征收的流动税。实行高额外税。也就是说,消费者承担没有附加值税的附加值税。
综上所述: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电子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法律依据】: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
纳税人向境外单位有偿提供跨境服务,该服务的全部收入应从境外取得。否则,不予免征增值税。
第六条
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跨境电商9610模式都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吗
1.9610模式介绍
“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俗称“集货模式”,即B2C(企业对个人)出口,就是境内企业直邮到境外消费者手中。
该模式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模式办理通关手续的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
2.9610模式下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适用条件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6号规定:综合试验区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企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试行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办法:
(一)在综试区注册,并在注册地跨境电子商务线上综合服务平台登记出口货物日期、名称、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的;
(二)出口货物通过综试区所在地海关办理电子商务出口申报手续的;
(三)出口货物未取得有效进货凭证,其增值税、消费税享受免税政策的。
二、综试区内核定征收的跨境电商企业应准确核算收入总额,并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统一按照4%确定。
3.9610核定适用条件解读
(1)出口货物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享受核定,也就是说仅适用于企业未取得进项税票,享受免税不退税的企业才可以核定哦,换句话说,取得有进项税票的出口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消费税免税并退税的,而且如果企业采购成本都能取得进项税票也就没有必要核定了,国税2019年第36号公告的出台就是针对解决无票采购的企业的问题来的。
(2)需要是综合试验区的跨境电商企业,综合试验区范围截至2022.1月已有132个城市,具体哪些城市,详见
(3)如果你的采购有有票采购和无票采购两种,又想享受企业所得税核定4%利润率的话建议你分设两个公司进行。
向境外公司支付服务费,税收政策是怎样的
向境外公司支付服务费,税收政策是怎样的?
一)增值税
财税(2016)36号附件1(以下简称附件1)第一条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另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境内销售服务是指服务的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因此,只要境外非居民企业在向境内提供服务时,销售方或购买方有一方在境内,那么该服务就需要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此外,附件1在第二十条对于未设有经营机构的境外非居民企业应税行为应扣缴税款计算公式做了规定,具体为: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在这里我们特别提醒的是,该公式中明确表述为"税率",即无论非居民企业以及境内购买方是否为一般纳税人,境内企业均需按照适用税率而不能是征收率来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
二)城建、教育及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法第三条规定,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6号)第五条规定,采用委托代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预缴、补缴等方式缴纳两税的,应当同时缴纳城建税.但该代扣代缴不含因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代扣代缴增值税情形.
此外,《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确定办法等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28号)第二条规定,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计征依据与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一致,按本公告第一条规定执行.
综上,境内企业对外支付境外非居民企业服务费用扣缴税款时,无需扣缴城建教育及附加.
三)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层面,境外非居民企业在向境内企业提供服务时,首先要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相关规定判定其是否属于征税所得.其次要根据境外非居民企业缔约国一方与我国缔结的相关协定,判定其在中国境内是否构成常设机构,能否享受税收协定待遇.如未构成常设机构则往往可申请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不征税税收优惠政策(具体需视各税收协定而定);如构成常设机构则需按照协定及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9号文相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实务中具体扣缴税款时,考虑到非居民企业因难以查账等原因不能准确据实计算并申报应纳税所得额的,主管税务机关通常会根据国税发〔2010〕19号文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核定其应纳税所得额.
收到境外服务费怎么缴纳增值税?
收到境外服务费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发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跨境应税服务增值税免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第六条: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提供跨境服务免征增值税的,应单独核算跨境服务的销售额,准确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其免税收入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向境外公司支付服务费,税收政策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