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申请类别(商标注册分几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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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的类别有哪些
法律分析:
商标类别主要包括:
第一类:化工原料。包括用于工业、科学和农业的化学制品,包括用于制造属于其他类别的产品的化学制品;
第二类:颜料油漆。包括颜料、梁料和防腐制品;
第三类:日化用品。包括清洁制剂和不含药物的梳妆用制剂;
第四类:燃料油脂。包括工业用油和油脂,燃料和照明材料;
第五类:医药。包括药品和其他医用或兽医用制剂;
第六类:金属材料。包括未加工及半加工金属,金属矿石,以及某些普通金属制品;
第七类:机械设备。包括机器、机床、马达和引擎;
第八类:手工器械。包括各种行业的作为工具使用的手动器具;
第九类:科学仪器。实验室科研用仪器及器械;领航用电气仪器及器械,如测量和传令仪器及器械;包括录制在磁性媒体上的软件或从远程计算机网络上下载的软件;
第十类:医疗器械。包括主要用于诊断、治疗及改善人和动物的功能或健康状态的外科、内科、牙科及兽医用仪器、器械及用品;
第十一类:灯具空调。空气调节装置;电或非电的暖床器,暖水袋,长柄暖床炉;非医用电热垫和电热毯;电水壶;电烹调用具;电热服装;
第十二类:运输工具。包括陆地车辆用马达和引擎;陆地车辆用联结器和传动机件;气垫船;
第十三类:军火烟火。包括火器和花炮产品;
第十四类:珠宝钟表。包括贵重金属,某些贵重金属制品或镀贵重金属制品,首饰和钟表及其零部件;
第十五类:乐器。包括机械钢琴及其附件;八音盒;电动和电子乐器;
第十六类:办公用品。包括纸,纸板及某些纸和纸板制品,办公用品;
第十七类:橡胶制品。包括电绝缘、隔热或隔音材料,以及生产用塑料片、板或杆,和由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及这些材料的替代品制成的某些制品;
第十八类:皮革皮具。包括皮革、人造皮革及由其制成的某些制品;
第十九类:建筑材料。包括非金属建筑材料;
第二十类:家具。包括家具及其部件,由木、软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鲸骨、贝壳、琥珀、珍珠母、海泡石以及这些材料的代用品或塑料制成的某些制品;
第二十一类:厨房洁具。包括家庭和厨房用小型手动器具,盥洗室用具,玻璃器皿和由瓷、陶瓷、陶土或玻璃制成的某些制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二十八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第三十条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衍生问题:
什么商标不能注册?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以三维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
商标注册的类别有哪些
商标类别有哪些
根据国际通行规,我国商标注册实行按类别注册,所有商品或服务共分为45个类别,每件商标只能在注册一个类别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某个企业要对其商标扩大保护范围,就必须实行跨类别注册,即在多个类别上分别注册商标。
简单地说,这45个类别是:
第1类用于工业、科学、摄影、农业、园艺、森林的化学品,未加工人造合成树脂,未加工塑料物质,肥料,灭火用合成物,淬火和金属焊接用制剂,保存食品用化学品,鞣料,工业粘合剂
第2类颜料,,漆,防锈剂和木材防腐剂,着色剂,未加工天然树脂,画家、装饰家、印刷商和艺术家用金属箔及金属粉
第3类洗衣用漂白剂及其他物料,清洁、擦亮、去渍及研磨用制剂,肥皂,香料,香精油,化妆品,发水,牙膏
第4类工业用油及油脂,吸收、喷洒和粘结灰尘用品,燃料(包括马达用的汽油)和照明材料,照明用蜡烛和灯芯
第5类医用和兽医用制剂,医用营养品,婴儿食品,绷敷材料,填塞牙孔和牙模用料,消灭有害动物制剂,除锈剂
第6类普通金属及合金,金属建筑材料,可移动建筑物,非电气用缆索和金属线,小五金具,金属管,保险箱,金属制品
第7类机器和机床,马达和发动机(陆地车辆用的除外),机器传动用联轴节和传动机件(陆地车辆用的除外)
第8类手工用具和器械(手工操作的),刀、叉和勺餐具,佩刀,剃刀
第9类科学仪器和器具,录制、通讯、重放声音和形象的器具,磁性数据载体
第10类外科、医疗、牙科和兽医用仪器及器械,假肢、假眼和假牙,矫形用品,缝合用材料
第11类照明、加温、蒸汽、烹调、冷藏、干燥、通风、供水以及卫生设备装置
第12类车辆,陆、空、海用运载器
第13类火器,军火及子弹,爆炸物,烟火
第14类贵重金属及其合金以及不属别类的贵重金属制品或镀有贵重金属的物品,珠宝,首饰,宝石,钟表和计时仪器
第15类乐器
第16类纸及其制品,照片,,家庭用粘合剂,打字机和办公用品,教学用品,包装用塑料物品,印刷铅字,印版
第17类橡胶、古塔胶、树胶、石棉、云母以及制品,生产用半成品塑料制品,包装、填充和绝缘用材料,非金属软管
第18类皮革及人造皮革,不属别类的皮革及人造皮革制品,毛皮,箱子及旅行袋,雨伞、阳伞及手杖,鞭和马具
第19类非金属的建筑材料,建筑用非金属刚性管,沥青,柏油,可移动非金属建筑物,非金属碑
第20类家具,玻璃镜子,镜框,木、苇、藤、柳条、角、骨、象牙、贝壳、琥珀、珍珠母制品及代用品或塑料制品
第21类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梳子及海棉,刷子,清扫用具,钢丝绒,未或半加工玻璃,玻璃器皿、瓷器及陶器。
第22类缆,绳,线,带
第23类纺织用纱、丝
第24类不属别类的布料及纺织品,床单和桌布
第25类服装,鞋,帽
第26类花边,饰品及编带
第27类地毯,地席,席类,油毡及其他铺地板用品,非纺织品墙帷
第28类娱乐品,玩具,不属别类的体育及运动用品,圣诞树用装饰品
第29类肉,鱼,家禽及野味,肉汁,腌渍、干制及煮熟的水果和蔬菜,果冻,果酱,蜜饯,蛋,奶及乳制品,食用油和油脂
第30类咖啡,茶,可可,糖,米,食用淀粉,西米,咖啡代用品,面粉及谷类制品,面包,糕点及糖果,冰制食品,蜂蜜,糖浆,鲜酵母,发酵粉,食盐,芥末,醋,沙司(调味品),调味用香料,饮用冰
第31类农业,园艺,林业产品及不属别类的谷物,牲畜,新鲜水果和蔬菜,种籽,草木及花卉,动物饲料,麦芽
第32类啤酒,矿泉水和汽水以及其他不含酒精的饮料,水果饮料及果汁,糖浆及其他供饮料用的制剂
第33类含酒精的饮料(啤酒除外)
第34类烟草,烟具,火柴
第35类广告,实业经营,实业管理,办公事务
第36类保险,金融,货币事务,不动产事务
第37类房屋建筑,修理,安装服务
第38类电信
第39类运输,商品包装和贮藏,旅行安排
第40类材料处理
第41类教育,提供培训,娱乐,文体活动
第42类科学技术和与之相关的研究与设计服务;工业分析与研究;计算机硬件与软件的设计与开发;法律服务。
第43类提供食物和饮料服务;临时住宿。
第44类医疗服务
第45类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
商标申请书如何填写“类别”
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申请人应按《类似商品和服务项目区分表》填写类别、商品/服务项目名称。商品/服务项目应按类别对应填写,每个类别的项目前应分别标明顺序号。类别和商品/服务项目填写不下的,可按本申请书的格式填写在附页上。全部类别和项目填写完毕后应当注明“截止”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