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B价格术语的性质(fob价格构成的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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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的异同。
简述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的异同。
一、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的相同点
(1)交货地点相同。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的交货地点都在装运港的船上。(2)风险划分的界限相同。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买卖双方风险转移的界限都以货物在装运港装上船为限。
(3)运输方式相同。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的运输方式都适用于海运或内河航运,不适用于陆运、空运或多式联运。
(4)进、出口清关手续办理者相同。。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进、出口清关手续都由买方、卖方各自办理。
(5)合同性质相同。按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的合同均属于装运合同。
(6)交货性质相同。按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成交,其成交性质均属于象征***货。
二、FOB、CFR和CIF三种贸易术语的不同点
这三种贸易术语的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及费用不同。FOB贸易术语由买方负责租船订舱和支付运费;CFR和CIF贸易术语由卖方负责租船订舱和支付运费;CIF贸易术语下,卖方还应负责办理货运保险和支付保险。
于国家整体角度来考虑三种贸易术语的应用,主要依据三种贸易术语,哪种可以使国家取得最大利益。
我们从贸易的两个方面对此进行分析:首先是出口方面,CIF贸易术语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由出口方负责,为了业务的便利,出口方会选择本国的货运公司对货物进行运输。同样,为了在投保范围内风险事件发生时能够得到及时索赔,出口方仍然会选择的国内的保险公司对货物进行投保。
在出口业务下,出口方会推进国内运输业和保险业的发展,可以使国家整体利益最大化。在出口业务下,立足于国家的角度,我们选择的顺序为:CIF、CFR和FOB。出口与进口是相对应的,所以就进口而言,我们选择的顺序为FOB、CFR和CIF。
相同点:
1、适用的运输方式相同:水上运输
2、风险划分的界限相同:装运港船舷
即,就卖方或买方承担的风险而言:FOB=CFR=CIF
3、交货地点相同:装运港船上
4、办理进出口手续的责任人相同:出口手续由卖方办理,进口手续由买方办理
不同点:
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运输、保险、进出口手续等)及负担的费用(与上述责任有关的费用)不同。即,FOB买方负责海运费和保险费,CIF卖方负责海运费和保险费,CFR买方负责保险费,卖方负责海运费。
就卖方承担的责任和费用而言: CIF>CFR>FOB
FOB=成本价
CFR=FOB+运费
CIF=CFR+保险费
简述cif cfr fob三种贸易术语的异同, cif、cfr和fob三种贸易术语有哪些异同之处?CIF、CFR和FOB的相同点是:三者都只适用于海运或者水运。
三者的不同在于费用和风险的不同——
FOB指装运港船上交货,卖方承担货物装上船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CFR是在FOB的基础上,卖方还要承担从装运港到目的港的运费,即CFR=FOB+运费;
CIF则是在CFR的基础上再加保险费,即CIF=CFR+保费=FOB+运费+保费。
简述“老三种”贸易术语和“新三种”贸易术语的异同“老三种”与“新三种”的异同
由此可见,FCA、CPT、CIP,分别是从FOB、CFR、CIF三种传统术语发展起来的,其责任划分原则相同,但也有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适用方式不同。FOB、CFR、CIF仅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运输,其承运人一般只限于船公司。而FCA、CPT、CIP则不仅适用于海洋和内河运输,也适用于陆运、空运等各种运输方式的单式运输,以及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运输方式相结合的多式联运。其承运人可能是船运公司、铁路当局、航空公司,也可能是安排多式联运的联合运输经营人。
2.交货和风险转移地点不同。“老三种”的交货点均为装运港“船舷”,风险也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时从卖方转移至买方;而“新三种”的交货地点,则须视不同的运输方式和不同的约定而定。它可以是卖方所在的承运人提供的运输工具上,也可以是在铁路、公路、航空、内河、海洋运输承运人或多式联运承运人的运输站,或其收货点的卖方的送货运输工具上。至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也于卖方将货物交给承运人时转移给买方。
3.费用承担不同。在采用租船运输的FOB合同中,应明确装货费用由何方负担,在租船运输的CFR和CIF合同中,则应明确卸货费用由何方负担。而FCA术语中,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装货费用有卖方承担。但是在CPT和CIP合同中,卖方支付的运费中,实际上已经包含了装、卸费用,因此不存在装卸费用由谁负担的问题。
4.运输单据不同。在“老三种”贸易术语下,提交的已装船提单是物权凭证。而在FCA、CPT、CIP术语下,提交的运输单据则视不同的运输工具而定,如在铁路、公路、航空运输方式下,则应分别提供铁路运单、公路运单、航空运单,后者往往不是物权凭证。
fob,cif,cfr三个贸易术语的异同点fob,cif,cfr
都是只适合于海运的贸易术语
主要区别就是在与买卖双方各自风险的承担范围,和费用的负担上.
free on board当然就是卖方承担货物在指定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费用,核出口报关的税费。最关键的就是及时发出装船通知,以便于买方投保。也是卖方比较省事的做法,但是这种方法的活动性比较小,容易暴露成本。运费保险租船订舱都是买方的事情。
在cif中,卖方要负责支付运费及保险费,专船以前的一切费用和报关税费等。想象一下,如果你与保险公司在业务方面熟悉,在报废上面你可能会有很大的活动余地,只好在手续方面会比较熟悉。
cfr现在多称为c&f,就是成本加运费,使用该贸易术语,最应该注意的是装船通知一定要及时发出,如果是因为卖方未能及时发出通知,货物在海上所遭遇的风险由卖方负责。
求FOB、CFR、CIF三种贸易术语的比较?我分析的是FCA、CPT、CIP与FOB、CFR、CIF相比较。你自己看一下有没有帮助(1)都是象征***货,相应的买卖合同为装运合同;(2)均由出口方负责出口报关,进口方负责进口报关;(3)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运输、保险责任互相对应、即FCA和FOB一样,由买方办理运输,CPT和CFR一样,由卖方办理运输,而CPT和CFR一样,由卖方承担办理运输和保险的责任。舷答案: ABCDE其它你这个问题可以去查13种贸易术语表就有了我也遇到过这样的问题。分析过所有的区别交货地点风险转移界限运费保费出口报关费/进口报关费运输 FOB装运港口货物越过船舷买方买方卖方买方水上运输 CFR装运港口货物越过船舷买方买方卖方买方水上运输 CFI装运港口货物越过船舷买方买方卖方买方水上运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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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简述 FOB CFR CIF贸易术语的运费包含哪些?FOB不含运费,CFR:单单运费,CIF运费加保险费
FOB、CFR、CIF三种贸易术语的共同点在于()。C风险划分的分界点相同
都是越过船舷
价格术语是外贸特有的东西。因为咱们不可能跟客户面对面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总要长途运输的,因此就会产生各种运杂费。这些费用在计算价格的时候当然要包含进去。根据交货地点和方式的不同,运杂费自然就不同,所以,大家就规定了一些术语来表示不同的交货方式,以此衡量价格。
国际贸易习惯以港口码头作为交货的地点,因此就有了三种最主要的价格术语:
1.在中国的码头交货:术语叫做FOB。比如约定在上海港**货,就叫做FOBSHANGHAI。在这种方式下,除了货物本身的价值以外,还要加上你把货物运到上海码头的运费,和报关出口手续费以及上海码头上产生的杂费,才是总的成本价格。FOB价格是最基本的价格。简便公式:FOB=货价国内运杂费
2.在外国码头交货:术语叫做CN。比如约定在美国纽约港**货,就叫做CNFNEWYORK。在这种方式下,除了FOB价格之外,还要加上货物运到美国纽约的运杂费。简便公式:CNF=FOB远洋运费
3.在外国码头交货,同时给货物买上个保险以免途中损坏:术语叫做CIF。同样的,约定在纽约港**货就叫CIFNEWYORK。这种方式就是在CNF价格的基础上,加上一点保险费。保险费需要多少呢?由保险公司来定,根据货物类别和交货地点而略有不同。打个电话给保险公司,告诉他们你货物的种类,价值和去往的地点,他们就会告诉你保险费需要多少。
贸易术语的性质是
贸易术语的性质参考如下: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某种专门的贸易术语,主要是为了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彼此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
贸易术语的性质表示交货条件和成交价格的构成因素,贸易术语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有利于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有利于其他有关机构开展业务活动。
名称解释:
1、F组贸易术语
2、FOB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是当货物在指定的装运港越过船舷,卖方即完成交货。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当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FOB术语要求卖方办理货物出口清关手续。
3、FAS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
“船边交货(指定装运港)是指卖方在指定的装运港将货物交到船边,即完成交货。买方必须承担自那时起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
4、FCA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点)”是指卖方只要将货物在指定的地点交给买方指定的承运人,并办理了出口清关手续,即完成交货。需要说明的是,交货地点的选择对于在该地点装货和卸货的义务会产生影响。若卖方在其所在地交货,则卖方应负责装货,若卖方在任何其他地点交货,卖方不负责卸货。
贸易术语的性质是什么
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某种专门的贸易术语,主要是为了确定交货条件,即说明买卖双方在交接货物方面彼此承担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划分。
例如,按装运港船上交货条件(FOB)成交同按目的港船上交货条件(DES)成交,由于交货条件不同,买卖双方各自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就有很大区别。同时,贸易术语也可用来表示成交商品的价格构成因素,特别是货价中所包含的从属费用。由于其价格构成因素不同,所以成交价应有区别。
不同的贸易术语表明买卖双方各自承担不同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而责任、费用和风险的大小又影响成交商品的价格。一般来说,凡使用出口国国内交货的各种贸易术语,如工厂交货(EXW)和装运港船边交货(FAS)等,卖方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都比较小,所以商品的售价就低;反之,凡使用进口国国内交货的各种贸易术语,如目的港码头交货(DEQ)和完税后交货(DDP)等,卖方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则比较大,这些因素必然要反映到成交商品的价格上。所以,在进口国国内交货比在出口国国内交货的价格高,有时甚至高出很多。由于贸易术语体现出商品的价格构成,所以有些人便称其为“价格术语”。
贸易术语具有两重性:
1即一方面表示交货条件;另一方面表示成交价格的构成因素。我们必须从贸易术语的全部含义来理解它的性质。
贸易术语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有下列几个方面:
(一)有利于买卖双方洽商交易和订立合同
由于每种贸易术语都有其特定的含义,因此,买卖双方只要商定按何种贸易术语成交,即可明确彼此在交接货物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和风险。这就简化了交易手续,缩短了洽商交易的时间,从而有利于买卖双方迅速达成交易和订立合同。
(二)有利于买卖双方核算价格和成本
由于贸易术语表示价格构成因素,所以,买卖双方确定成交价格时,必然要考虑采用的贸易术语中包含哪些从属费用,这就有利于买卖双方进行比价和加强成本核算。
(三)有利于解决履约当中的争议
买卖双方商订合同时,如对合同条款考虑欠周,使某些事项规定不明确或不完备,致使履约当中产生的争议不能依据合同的规定解决,在此情况下,可以援引有关贸易术语的一般解释来处理。因为,易术语的一般解释已成为国际惯例,它是大家所遵循的一种类似行为规范的准则。
(四)有利于其他有关机构开展业务活动
业务活动中,离不开船公司中、保险公司和银行等机构,而贸易术语及有关解释贸易术语的国际惯例的相继出现,便为这些机构开展业务活动和处理业务实践中的问题提供了客观依据和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