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申请被确定为国际申请,必须具备PCT规定的必要文件。根据PCT第11条规定,国际申请必须符合下列要求,受理局方可受理该国际申请并给予国际申请日:①申请人的国籍和/或居所符合受理局的要求;②使用规定的语言撰写;③说明是作为国际申请提出的;④至少指定一个PCT成员国;⑤按规定方式写明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⑥含有看起来是说明书的部分;⑦含有看起来是一项或几项权利要求的部分。由于前五项内容已包含在国际申
目前可采用纸件申请或电子申请两种形式向中国局提出国际申请。电子申请需要使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站、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提交电子形式的申请文件。如果使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网站或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客户端提交电子申请的,可以前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专栏https://www.cnipa.gov.cn/col/col3122/index.html获取更多信息。纸件的申请文件应提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受理处PC
申请人只要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向作为受理局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国际申请:(1) 中国的公民或中国法人。(2) 在中国境内有长期居所的外国人或在中国工商部门注册的外国法人。若有多个申请人,只要其中一个申请人有资格即可。针对不同的国家可以指定不同的申请人。中国局作为受理局接受中文或英文撰写的国际申请。END资料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
1、2024年7月1日后,专利合作条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PCT细则)26条、29条修改涉及什么?答:此次PCT细则26条、29条修改的内容主要涉及国际申请在说明书和/或权利要求书使用混合语言提交的情形下,保障其国际申请日的一种救济。(1)当国际申请的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或其部分)使用的语言为混合语言提交时,并且所述混合语言均为受理局接受的语言,受理局可通知申请人提交一份说明书或权利要求书的译文,以
-NO.1-申请途径与德国不同,中国不允许从发明申请分支出实用新型申请,并且也不允许变更申请类型。因此,与德国相比,在中国提出实用新型申请的途径非常少。对于在德国提出在先申请的申请人而言,只有两种途径在中国提出实用新型申请。其一是要求德国在先申请的优先权,通过巴黎公约途径在中国提出实用新型申请;其二是基于德国在先申请提出PCT申请,然后在进入中国国家阶段时选择实用新型申请。对于第一种途径,可以在提
德国实用新型专利,是我们在进行国际专利申请时常常会选择的一项。它具有不实审,下证快,费用便宜等特点。对于急需获得专利证书的申请人来说,是相当不错的选择。同时我们也应该知道,专利申请和商标申请一样,都不是可以保证百分百下证的,都会有这样那样的风险。所以,今天的文章将重点为大家介绍关于德国实用新型专利的重点问题及风险提示。-NO.1-保护哪些?不保护哪些?从法理上的规定而言,德国实用新型专利也是仅仅保
截至2024年7月26日,PCT缔约国共157个。并且条约已在这些国家正式生效。代码国家生效的日期AE阿拉伯联合酋长国1999年3月10日AG安提瓜和巴布达2000年3月17日AL阿尔巴尼亚1995年10月4日AM亚美尼亚1991年12月25日AO安哥拉2007年12月27日AT奥地利1979年4月23日AU澳大利亚1980年3月31日AZ阿塞拜疆1995年12月25日BA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19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官方于2024年7月22日发布的消息,圣基茨和尼维斯政府于 2024 年 7 月 8 日交存了《海牙协定》1999 年日内瓦文本的加入书。宣告正式加入海牙体系。圣基茨和尼维斯是1999年文本的第74个缔约方,也是海牙联盟的第80个成员。将产权组织国际外观设计体系的地理范围扩大到97个国家。作为继伯利兹、牙买加和苏里南之后第四个这样做的加勒比国家,圣基茨和尼维斯的加入
【实用干货】软件著作权登记档案查询申请指南一、办理查询所需提交材料1.查询申请表,2.登记证书复印件,3.查询人执照副本复印件(查询人是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4.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如果是代理公司提交,除上述材料外,另需出示授权委托,代理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文件均需签章) 注意事项: 1、以办理登记变更为目的的查询,如果是公司名称变更还需提供工商局
【实用干货】封存保管软件鉴别材料申请指南一、封存保管软件鉴别材料申请须知1、办理软件登记申请应当以书面的方式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2、申请文件都应当按规定签章,签章应当与申请表中填写的姓名或者名称完全一致。3、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有中文译本。申请所需提交的证明文件应当使用原件或副本,无法提交原件的,应当在提交的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申请人的签章。4、申请文件应当使用A4纸
【实用干货】补发或者换发软件登记证书申请指南一、补发或者换发软件登记证书申请须知1.软件版权登记纸质证书或证明的正本、副本遗失或损坏的,登记人可以申请补发或换发。2.已登记的软件有多个著作权人的,取得纸质登记证书后,未取得纸质证书副本的软件版权登记人可以申请补发纸质证书副本(即增发副本)。3.本业务仅限软件版权登记纸质证书或证明的补发或换发,不适用软件版权登记电子证书。软件版权登记电子证书遗失或损
【实用干货】撤销或放弃计算机软件登记指南一、撤销或放弃计算机软件登记申请须知1.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可以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撤销登记。2.撤销或放弃计算机软件登记的范围是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3.撤销或放弃计算机软件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软件著作权登记人、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人。4.办理撤销或放弃计算机软件登记
【实用干货】撤销计算机软件登记请求指南一、撤销计算机软件登记请求申请须知1、依据《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国家版权局可以根据最终的司法判决或著作权行政处罚决定,撤销软件登记。2、撤销软件登记的范围是软件著作权登记、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或专有许可合同登记。3、撤销软件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是与软件著作权有利害关系的人。4、办理撤销软件登记请求需登录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官网的著作权登记系统,全
很多时候,当我们在进行知识产权布局时,往往很难一步到位做到及时和全面。当我们拥有一项可以申请专利的技术时,由于一些原因,错过了对外申请的最佳时间,但又不想放弃这项技术在海外受到保护,占领市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