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产品安全法(ProdSG)
德国产品安全法,全称为《Gesetz über die Bereitstellung von Produkten auf dem Markt》,简称《Produktsicherheitsgesetz》,缩写为ProdSG,意为《产品安全法》。该法律继承自2004年的《Geräte- und Produktsicherheitsgesetz》(GPSG),即《设备与产品安全法》。ProdSG于2011年11月8日获联邦议会通过,并于当年12月1日起生效实施,最新修正案于2015年8月31日通过,与2015年9月8日起生效实施。
适用范围与指令
德国联邦议会根据欧盟EC 765/2008 指令修改了原先的《设备及产品安全法》,在《产品安全法》规定了与产品行销相关的评审和市场监督要求。此外,《产品安全法》还采用了EC768/2008 指令中关于术语和其他方面的条例。《产品安全法》几乎适用于所有产品,但医疗设备和食品等特殊领域除外。该法将许多欧洲CE指令贯彻到德国法律中。
法律条文与定义
《产品安全法》在第一条中定义了商业范围内供应、展示或者首次使用的产品均属该法的调整范围。该法同样适用于处于盈利或商业目的、或人工操作存在风险的、需要监控的区域和设备。《产品安全法》对“产品”(Produkt)的定义出现在第二条第22款,产品是经加工程序制造的商品、原料和配制品。
新的概念
为了使《产品安全法》与欧盟法律尽可能契合,在该法的第2条中对31个重要概念做出了具体定义,这些定义均来自于欧盟2008年第765号规章与第768号决议。《产品安全法》第二条第29款,定义了了一个新的概念—--经济主体,即生产商、代理商、进口商、销售商的综称。
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五条中规定了欧盟统一标准之外的标准与其他技术规范。即在判定某产品是否符合《产品安全法》第三条第2款的安全技术要求时,可以采用其他标准或技术规范。这里所说的其他标准和技术规范,是指仅在德国国内使用的标准和技术规范。
消费品的特别安全要求
《产品安全法》对消费品的安全要求,继承自欧盟2001年第95号《一般产品安全指令》,其中规定消费品有特别的安全要求。这包括向消费者提供产品的相关信息,以提高产品辨识度,并预防危险发生,比如使用规范、警示标志等;在产品本体或其包装上,应当标明生产商、进口商的名称与地址;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以避免消费品使用中的功能性危险;消费品应当具有明显标识。
加强“GS”标志管理
“GS”标志即“Geprüft Sicherheit Zeichen”,意为安全合格标志。获得“GS”认证,表明该产品符合《产品安全法》的安全技术要求,符合DIN 、欧盟统一标准、其他普遍获得认可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产品安全法》中第二十条到第二十三条增加了对“GS”的规定,其中包括生产商的“GS”标志,还有进口商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补加的“GS”标志。
处罚条款
《产品安全法》大幅提升了罚款金额的上限,第三十九条第1款增加了许多处罚组成要件,比如,制造商、代理商、进口商违反了标识标注的相关规定,比如没有德语说明书,比如有瑕疵的认证标志,比如使用已经过期的安全认证等等,都会受到处罚。
修订历史
德国联邦议院于2021年5月20日通过了一项修正产品安全法(ProdSG)的法律草案。该法案现已公布,并已于2021年7月30日起生效。该修订法案最重要的变化之一是《产品安全法》的第20条款,它涉及对申请流程的修订,以及阐明了谁在怎样的状况下可以申请GS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