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击!我国也启动了关税清单排除豁免!
中美贸易战,自去年开打以来,一直令跨境和外贸行业人员忧心。
之前,美方发布了一份对华关税清单的排除程序征求意见。
作为回应!我国也发布了《关于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的公告》,试行开展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排除工作:
根据我国利益相关方的申请,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商品排除出对美加征关税范围,采取暂不加征关税、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退还已加征关税税款等排除措施。
根据《公告》,我国针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的加征关税的豁免机制,不需要举行听证会,只需要提交材料、说明申请要求即可豁免。
在公告附件中,对申请主体、申请排除的范围及申请时间分别作了详细规定:
01 申请主体
申请主体为申请排除商品的利益相关方,包括从事相关商品进口、生产或使用的在华企业或其行业协会,并鼓励行业协会代表其会员提出申请。
02 可申请排除的范围
申请排除的范围为我国已公布实施且未停止或未暂停加征关税的商品。
第一批包括: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50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5号)所附《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一》商品。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约16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7号)所附《对美加征关税商品清单二》商品。
第二批包括: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二批)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6号)所附的附件1-4商品。
以上两批商品不包括汽车及零部件等已停止或已暂停加征关税的商品。
03 申请方式和时间
申请主体应通过财政部关税政策研究中心网址,按要求填报并提交排除申请。
第一批可申请排除的商品自2019年6月3日起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5日。
第二批可申请排除的商品自2019年9月2日起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18日。
《公告》显示,企业提交关税商品排除申请时,需以事实和数据说明三方面的理由:
寻求商品替代来源面临的困难
加征关税对申请主体造成严重经济损害
加征关税对相关行业造成重大负面结构性影响(包括对行业发展、技术进步、就业、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影响)或带来严重社会后果。
相关进口企业应自排除清单公布之日起 6 个月内按规定向海关申请办理。《公告》还特意指出,具备退还税款条件的,对已加征的关税税款予以退还。
贸易战最受影响的就是双方国内企业,建议双方企业按要求提交排除申请,争取从贸易战脱身,远离战场。
(文章来源:海事服务网)
觉得文章有帮助的话,分享给其他人看到吧!
以上内容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