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将征收10%的数字服务税
自7月1日起,印尼将要求大型互联网公司在销售数字产品和服务时缴纳增值税,因为政府力图减轻新型冠状病毒带来的经济危机。
根据印尼财政部在其网站上发布的一项规定:从7月1日起,印尼将对在印尼市场占有重要地位的非居民互联网公司销售的数字产品征收10%的增值税,包括流媒体服务、应用程序和数字游戏。
政府此前曾表示,Spotify和Netflix等流媒体平台的服务将被征收新税,但是两家公司均未回复置评请求。
通过Alphabet Inc.的Google Play等平台购买的产品和服务也将被归入这一类别,不过政府除了Spotify和Netflix外还没有点名其他公司。
印尼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让互联网公司缴纳公平份额的税款,总统Joko Widodo概述了帮助印尼度过新型冠状病毒危机的紧急措施时,宣布了征收增值税的决定。
本周早些时候,议会通过了该方案。
根据Google、淡马锡控股和贝恩公司的一项研究,印尼的互联网经济是东南亚最大、增长最快的,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1300亿美元。
印度财政部长Sri Mulyani Indrawati曾表示,对互联网商品征收增值税是为了确保政府能够捕捉到人们在封锁期间的消费模式转变,以遏制病毒的传播。
Indrawati还表示,消费者购买的实物商品减少了,但对数字商品的需求却在增加。
税务局发言人Hestu Yoga Saksama表示,该部的税务部门已经与受影响公司的代表联系,但拒绝透露公司的名字。
印尼政府预计,受新型冠状病毒和大宗商品价格疲软的影响,今年国家收入将下降10%,预计经济增长将从2019年的5%减半以上,降至2.3%;预计2020年财政赤字将达到国内生产总值的5.07%,这是10多年来最大的赤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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