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号起,日本邮政将取消包裹退运!
上周,日本的代购圈子流传这么一个信息:
中国海关将于7月中旬废止日本到中国邮政包裹退运处理。
无申报邮包或者拒绝缴税的邮包,属地海关将会做销毁处理。
也就是说,从该政策执行日开始之日所有到中国的EMS,航空,SAL,海运,在收到申报短信后,或接收海关判定价值缴税或商业报关,如不接受上述两项处理,则该包裹会被当地海关销毁处理。
附图:
因为走日本代购直邮的朋友,用邮政比较多,所以引起很多日本代购或者直邮商家的关注,不知道消息到底是真还是假,但是在昨天,中邮海外购在其网站上发布了一个公告,这事的真实性又被提起。
中邮海外购2019年7月15日发布关于日本邮政取消包裹退运服务的公告:
接日本邮局通知,因中国海关政策变化,从2019年7月16号开始,使用日本邮局 EMS 及海运渠道转运包裹的小伙伴将不再享有包裹的退运服务。
也就是说,包裹到达中国海关后,若收件人接到中国海关通知要求收件人配合清关如缴税、补充申报资料、货值超1000人民币转商业清关等,若收件人不配合处理导致清关超出处理时限,包裹将在清关所在地海关直接销毁处理。
所以,请使用日本邮局 EMS 及海运渠道转运包裹的小伙伴严格将包裹内件控制在合理自用数量范围内,真实申报价值控制在1000人民币以内。
同时,如接到海关通知配合清关应积极配合处理,若未及时处理导致包裹销毁,中邮海外购将对此免责,请大家知悉!
这两天,又有日本商家从日本当地邮局拍到日本邮政提醒信息,并配备了中文解释,具体中文如下:
向中国寄送邮件时请注意:
当寄送到中国的邮件(普通邮件、小件包裹、国际特快专递)由于以下1至4项理由而无法投运至收件人,则不会将其退回日本并由中国海关当局做出处理。
1、被拒收的邮件
2、没有添附报关上所需材料的邮件
3、超过保管期限的邮件
4、因包含航空危险物品无法交付或退回的邮件
此次修订,是依据中国官方所公告之海关当局最新规定。
从日本商家从邮局拍到的图片显示,包裹不退运由中国处理具体分了四种情况,而中邮海外购的通告里详细的解释配合清关如缴税、补充申报资料、货值超1000人民币转商业清关等情况。
在请教了日本商家线的朋友后,据说这四条好像之前也有,公告有多大影响还主要看执行程度。
做日本直邮的小伙伴们,你们怎么看,有更多消息,欢迎在后台和我们留言交流!
(文章来源:跨境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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