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标注册-相似驳回
美国商标进入审查阶段后,常见的几个审查意见包括:1)商标描述不准确;2)项目描述不规范;3)商标具有描述性驳回;4)使用证据不合格;5)存在在先申请或相似商标驳回。
最近,关于美国商标官费在2017年1月14日后开始上调官费以及美国商标注册对使用证据的审查越来越严格这两个事让需要注册美国商标的外贸电商朋友十分头疼。此外,小编今天来跟大家谈谈美国商标申请过程中比较常见且很棘手的问题----相似驳回(Similarity Refusal)。
首先,需要强调一点,即使是在申请之前已经对所申请的商标进行过检索,也不能完全排除“相似驳回”的风险,因为商标审查官对商标相似的判断是存在主观性的,而且排查也存在盲期,即部分商标没有录入商标系统中。
一般来说,判断相似的依据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读音相似;例如 “DEE LEAG”和“D. LEEG,两个商标的读音都是 / di li:g /。
VS
第二,字母组成近似;例如 “K LIKT”和 “K Likt,除了大小写和字体不一样,这两个商标读音一样,字母组成一样。
VS
第三,含义一样;例如 “LIFT”和 “Elevator,两个都是“电梯”的意思,还有一种情况需要特别注意,就是不同语言中的同义词,如法语的 “bibliothèque”和英语的“library”,同是“图书馆”的意思。
VS
第四,设计一样;如下图,两个商标都包含一个“猴子”的形象,只是后面的商标在颜色上有一点区别,还增加了几个字母外,给人的感觉是完全一样,专业的说法,就是商标所传递的“商业形象”一致。
VS
特别要注意的是,商标相似还有一个大前提,就是所申请的商品项目或服务项目相互关联,即,同一类别或者是关联类别。打个比方,11类的LED 灯和9类中的LED 设备就是最典型的关联项目但属于不同类别;此外,因为销售方式相同或属于互为搭配物,也会被认为关联项目,例如18类的包包和9类的工具包,不同类别,但都是包包,因此审查官认定为相似;还有一个例子就是,25类的衣物和14类的配饰,因为商标名近似,且服饰与首饰经常同店销售,互为搭配,容易造成消费者误会, 审查官也会判定为相似商标。
还有一点,关于“字母组成”近似的情况,这是最直观的,但是也是最模糊的。比如说,“TOO BAN ” 和“TAOBAN”这两个商标,只有一个字母不一样,但是他们并不相似,因为第一个读音有区别,而且含义也完全不一样。前者可以理解为两个英文单词,而后者可能是中文拼音。由此可见,虽然只有一个字母之差也不能判定两者相似,同理,即使字母组成完全不一样,仍会有相似驳回的情况,法语的 “bibliothèque”和英语的“library”这两个同义词就是典型的例子
总而言之,相似判定有一个大前提,就是商品或服务项目同类别或互相关联,其判定的标准共有四条:读音;字母组成;含义;设计。只要项目同类或关联,如果出现和任意一条标准吻合,都可能认定为相似;如果出现任意两条标准吻合,相似驳回的可能性更大了。
最好的方式便是, 让专业的商标顾问为您做精准检索,并且同时自己也掌握一定的商标判断知识, 这样便万无一失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