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8月广州海关跨境电商业务继续领跑全国
据广州海关消息,自7月1日海关总署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以来,广州海关发挥全国首批试点海关的先发优势,不断探索创新,推动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发展,试点次月(8月)广州海关共监管跨境电商B2B出口报关单及申报清单53.9万票,货值亿元36.9亿元,其中货值较7月份环比增长30.7%,主要出口商品为衣服、玩具、手机配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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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电商B2B出口根据企业经营模式分为两种,一种是“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710,适用于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送至境外企业。
另外一种是“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海关监管方式代码为9810,适用于境内企业将出口货物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送至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后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
通过跨境电商B2B出口,企业不仅能享受国家跨境电商政策红利,还享有优先查验的权利,有助于进一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提升通关效率。
跨境电商B2B出口新政为传统外贸进入跨境电商开辟了航道,有力带动了广州海关关区内广州、佛山、肇庆等3个跨境电商综试区业务发展。据统计,今年1—8月,广州继续保持全国领先优势,经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进出口257.7亿元,同比增长11.8%,位居全国前列。佛山经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进出口175.2亿元,同比增长3.6倍%。
今年以来,广州海关及时回应地方经济发展需求,持续探索开拓业务模式,全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工作,打通出口退货通道,实现出口商品“出得去、退得回”;助推跨境电商出口中欧班列开通,支持企业依托中欧班列拓展业务。1—8月广州海关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监管进出口商品388.2亿元,同比增长50.3%,继续领跑全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