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解读 | 出口企业海关原产地备案热点答疑
Q
企业如何进行海关原产地备案?
A
01
“两证合一”备案
需要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通过“两证合一”渠道实现自动备案——即企业在商务部门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相关信息会同步至海关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自动完成企业备案。如果企业中英文签证印章、电子资料等信息不全的,可以采用人工录入备案方式。
02
人工录入备案
不需要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的企业,在办理原产地证书业务前,应通过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人工申报企业信息——即企业登录“互联网+海关”的“原产地企业备案”或“单一窗口”的“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进入企业备案界面,手动录入企业信息并申报,待海关确认后即可完成备案。
Q
新企业初次登录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进行企业备案时,为什么收到“企业已经备案”的提示?
A
出现“企业已经备案”的提示,是因为企业在商务部门完成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后,已经通过“两证合一”通道将企业相关信息同步至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和海关原产地管理信息化平台,即已进行了原产地企业备案。企业如果需要维护和修改备案信息,如补充企业中英文签证印章、企业英文名称等,可点击“企业备案变更申请”发起变更申请。
Q
企业备案信息出现“企业所属备案机关”“签证机关”“领证机关”均为空白时应如何操作?
A
如果发现企业备案信息出现“企业所属备案机关”“签证机关”“领证机关”都是空白的情况,可点击左侧菜单的“企业备案变更申请”发起变更申请,根据工商注册所在地,在“企业所属备案机关”的下拉框选择企业所属的备案海关,点击“暂存”,提交“申报”。初始备案时,“签证机关”“领证机关”默认 与“企业所属备案机关”一致。
Q
企业发起“备案申请”或“备案变更申请”,如果较长时间显示“待确认”状态,且未收到海关确认回执,企业要怎么办?
A
企业人工备案或企业备案变更申请如发现长时间未收到海关确认回执,企业应检查备案信息中“企业所属备案机关”是否填写正确,如果确认“企业所属备案机关”错填为没有开展原产地业务的海关,则开展原产地业务的海关无法收到企业备案信息,无法进行相关确认工作;企业点击“撤回”功能键,先撤回企业备案申请,在“企业所属备案机关”下拉框模糊查询并选择正确的所属机关,点击“暂存”,再重新点击“申报”。若企业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则可联系“企业所属备案机关”的签证现场海关关员,以协助尽快办理企业备案确认。
Q
企业备案界面“企业英文名称”不是必填内容,但为何申请备案时会被退回并提示录入“企业英文名称”?
A
企业在申请证书时,签证系统会对企业的英文名称进行校验,如果“企业英文名称”栏目内容为空白或填写错误,证书会被系统自动退证。因此,对需要申请原产地证书的企业,备案时海关工作人员会提醒完善企业英文名称的录入。同时需注意的是,英文名称如果含有标点符号,应使用英文半角方式录入。备案信息中的“企业英文名称”应该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证的“经营者英文名称”、中英文印章的英文名称完全一致。如果生产型企业不需要申请原产地证书,此栏可以留空,但应在备注栏标注“我司暂无计划申请原产地证书”。
Q
如何变更签证机关和领证机关?
A
企业首次发起备案时,系统默认签证机关和领证机关与企业所属机构备案机关一致。后续企业可根据需要向所属备案机关发起变更签证机关、领证机关申请。旧系统由企业向所属备案机关提起书面申请,海关进行企业签证机关、领证机关的维护;新系统则由企业在原产地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备案变更申请”模块发起增加或删除签证机关、领证机关的申请,海关确认后通过。
企业申请增加签证机关和领证机关,每次可以各新增一个,但不限制申请的次数;企业申请删除签证机关和领证机关,从已备案的签证机关和领证机关中选择删除,单选、多选均可;企业发起增加和删除签证机关和领证机关申请,可以在同一次申请中完成;企业可以增加和删除多个签证机关和领证机关,但最终结果必须至少保留一个签证机关和一个领证机关。
Q
如何在企业备案申请页面进行附件的上传或下载?
A
企业备案申请经海关确认后,企业备案申请页面信息无法直接进行修改。如需进行附件的变更,可点击左侧菜单“企业备案变更申请”,再进行相关的操作。
Q
申请原产地证书的企业须上传企业中英文签证印章,海关对该中英文签证印章有什么要求?
A
印章内容要求:企业中英文签证印章中所包含的中英文名称须与企业备案信息中的企业中英文名称一致。自助打印印章上传尺寸技术要求:圆形印章,直径不超过4.5厘米;长方形印章,长不超过5.5厘米,宽不超过4厘米;椭圆形印章,长轴不超过5.5厘米,短轴不超过4.5厘米。
Q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了变更,但在“企业备案变更申请”模块无法修改,企业应怎么处理?
A
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生了变更,应先使用法人卡或管理员账号登录,点击右上角用户名进入“管理员账号信息管理”界面,点击“同步更新”按钮,在获取最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重新登录综合服务平台“企业备案变更”界面,此时界面中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为最新代码(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空,可在账户信息界面补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需要向海关提交变更信息,待审核通过后,企业完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变更。
Q
使用电子口岸法人卡、操作员卡登录“单一窗口”的企业如何通过账号、密码登录?
A
电子口岸的IC卡用户,其IC分为法人卡和操作员卡。新企业在电子口岸申请办理法人卡、操作员卡后,在“单一窗口”可以用卡介质完成注册、登录。如果企业不便随身携带法人卡、操作员卡,希望用账号登录时,则需要创建无卡用户。一个企业只有一个管理员,法人默认为管理员;但操作员可以有多个,由法人授权。创建无卡用户的方法是:使用电子口岸法人卡登录原产地申报系统、自助打印系统或综合服务平台,点击右上角企业名称,点击“我的操作员”菜单,在界面中上部点击“新增无卡操作员”,根据提示完成操作,即可用新增的无卡用户登录了;如果曾经使用电子口岸操作员卡登录过“单一窗口”,则卡号就是无卡的用户名,默认密码为8个“8”,首次用卡号登录,须用电子口岸操作员卡激活修改密码。
来源:中国海关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