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尾酒烟熏盖有专利,这样改良后还侵权吗?
手工雕刻的白橡木烟熏器将芳香的木烟注入鸡尾酒、烈酒、葡萄酒,甚至奶酪和肉类等食物中,不仅可以增强风味,还可以让它们看起来更加别致。只需将它放在岩石玻璃杯、嗅探器或酒杯的顶部,将随附的由天然木材、草药和香料混合制成的烟片添加到里面的网筛杯中,然后使用标准厨房喷灯点燃薯片在玻璃杯中形成级联的烟雾瀑布,为酒注入烟熏味。
专利情况:
EP3858154A1;US2021227842A1:一种配置为将烟雾注入饮料或食物的风味和/或味道的吸烟器包括主体部件
图1-4描绘了根据本公开的各个方面的吸烟者100的示例性实施例。吸烟者100包括主体构件110和网状插入件150。主体构件110包括基部112和顶部114。主体构件110可以是木材或能够承受例如火炬打火机产生的热量的任何食品级材料,火炬打火机用于燃烧储存在顶部114的腔室中并由火炬打火机点燃的木屑。
如图所示,网状插入件150被配置为设置在肩部128上方。网状插入件150和第一孔部124限定腔室130,腔室130被配置为接收木屑、刨花或其他可燃材料。网状插入物150其可以是不锈钢或能够承受例如火炬打火机产生的热量的任何食品级材料。
参照图4,基部112的尺寸和构造使得底面120位于容器190的边缘上,例如鸡尾酒杯、塑料容器或杯子、玻璃广口瓶或瓶子等。
应当理解,吸烟者100可以可选地包括盖子或礼帽,例如图2和图2所示的盖子或礼帽280 。5-8。盖子可以是木材或任何食品级材料,其可以承受由例如火炬打火机产生的热量,该火炬打火机用于燃烧储存在顶部部分114的腔室中并由火炬打火机点燃的木屑。
在使用中,当木屑、刨花或其他可燃材料(未示出)被放置在网状插入件150上的腔室130 中并用打火机(未示出),例如火炬打火机燃烧时,吸烟者100允许由燃烧的木屑、刨花或其他可燃材料产生的烟雾穿过第二孔部126并离开基部112进入容器190。
总结:
1、烟熏盖的材质不限定,任何能够承受火焰燃烧能量的材质都可以,例如不锈钢、硅胶等。
2、烟熏盖设置有分隔网,用来分隔木柴避免掉入杯中。
3、可选配外部的罩子,防止烟雾扩散;罩子材质不限。
4、点燃烟熏盖中的木柴后,烟雾会顺着中间的通道流向杯子中,起到增加饮料口感的作用。
符合以上四个特征,就存在侵权风险了。
注意!
以上专利对应的款式是下面这种:
那么将其形状做一些改变(如下图),大家应该知道仍然侵权:
但目前市面上较多的款式是下面这种:
这种类型的烟熏盖与专利款的区别简单概括:专利款存放木柴的位置是“凸出在外”,而这款是“凹陷在内”,下面给一个直观的对比图(左改良款,右专利款):
没错,就是文章开头的2张图。那么问题来了,这种改良款还会侵权吗?
我们从基本的产品结构上去分析,二者都是在分隔的铁网两边分别设置木柴存放处和出烟口(专利款也有铁网,只是在产品内部),而他们的区别仅仅在于木柴存放处和出烟口的位置刚好相反,但整体结构仍然相同,因此我们认为改良款也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