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浙江自贸试验区新一批“十大成果”有这些!2021将持续深化改革!
按照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两月一通报”信息发布机制要求,1月20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新闻发布会(第二场),介绍了最新进展。
浙江省商务厅厅长、省自贸办主任盛秋平作主发布,通报了浙江自贸试验区新一批“十大成果”,自贸试验区建设2.0版政策,以及2021年自贸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
扩区以来,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累计新增市场主体1.3万家,签约重大项目268个,总投资3777亿元,各片区出台金融、财税、人才等专项支持政策40余条,有力带动了浙江省开放型经济发展,对稳外贸稳外资作出了突出贡献,2020年全省实现货物贸易进出口、出口增量均居全国第一,其中出口增量连续三年全国第一;全省实际使用外资全年首次突破150亿美元,实现两位数增长。
一、浙江自贸试验区新一批“十大成果”
二、制定出台自贸试验区建设2.0版政策
近期,我国签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完成中欧投资协定(CAI)的谈判。浙江将抓住这些投资协定和区域协定签署的机遇,发挥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作用,不断推动浙江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开放。
2020年12月18日,《浙江自贸试验区深化改革开放实施方案》印发,标志着浙江自贸试验区2.0版方案正式出台。浙江将按照《方案》明确的7方面28项任务,抢抓RCEP机遇,在制度创新上优先考虑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在贸易、投资、金融、数字经济等领域先行先试,形成大宗商品、新型国际贸易、航运物流、数字经济、先进制造业等领域高水平开放的制度成果。
为更大力度推进自贸试验区建设,近期,省委出台了《关于支持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围绕赋权、人才、投资、财税、土地等5个方面制定了20条操作性强、含金量高的举措。如:财政金融支持方面,加大自贸试验区省级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力度和债券发行力度,五年内省市县三级每年将统筹200亿元资金用于自贸试验区重点产业扶持、特殊人才引进、基础设施建设等。土地保障方面,将进一步完善资源性要素配置的省级统筹机制,对于总投资1亿美元以上的重大外资项目予以优先保障。
三、扎实推进2021年自贸试验区建设各项工作
来源:浙江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