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外贸新规来了!件件关乎你的钱袋子...
伴随着上半年络绎不绝的的新订单,飞涨的原材料和运价、上下波动的汇率、一轮又一轮的海外疫情也困扰着每一家外贸企业...下半年已至,新的机会、新的挑战都将到来!
7月,我国及海外多个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及投资新规又将有不少新变化,你都知道吗?一起来看吧~
1、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推广至全国海关
6月28日,海关总署发布公告,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健康有序发展,助力企业更好开拓国际市场,决定在现有试点海关基础上,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跨境电商企业、跨境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等参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的境内企业,应当依据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有关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备案。
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2、 海关总署调整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近日,海关总署公布《关于调整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自
2021 年 6 月 10 日起实施。
从《公告》获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海关总署决定对必须实施检
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出口方面为:
对涉及出口钢坯、生铁的 24 个 10 位海关商品编号增设海关监管条件“B”,海关对相关商品实施出口商
品检验。
公告原文:
http://www.customs.gov.cn/customs/302249/2480148/3695642/index.html3、 澳门CEPA项下部分产品原产地标准将被修订
据海关总署,为促进内地与澳门经贸往来,根据《〈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货物贸易协议》有关规定,现对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13号附件中部分商品原产地标准予以修订,经修订的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4、交通部回应当前外贸企业海运难题
6月24日,交通运输部副部长赵冲久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交通运输部会同商务部等部委积极落实稳外贸、畅通国际物流有关政策措施,确保我国国际海运畅通,应对国际海运市场“一箱难求”的现象。
交通部将积极配合市场监管、价格部门加强海运口岸收费监管,依法查处违规收费行为。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确保国际物流供应链稳定畅通。
5、我国与泰国、毛里求斯互认自助打印优惠原产地证书
2021年6月17日,海关总署发布2021年第43号公告,7月1日起,增加输泰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东南亚国家联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毛里求斯共和国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为可自助打印证书。
企业申领中国-东盟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目的国为印尼、新加坡和泰国,企业可自助打印证书,不需要手动签字和盖章。目的国为东盟其他国家的,申领证书方式保持不变,仍需在证书上手动签字和盖章。
6、欧盟增值税新规落地
自2021年7月1日起,欧盟新电子商务增值税规定将开始生效,将在商品抵达收件人所在目的国或地区征收,且于法规生效后,仅须通过单一窗口申报增值税,可避免于欧盟数个国家或地区登记、收取及缴纳不同税率增值税的成本。自非欧盟国家进口的商品价值低于22欧元者,将不再免予征收增值税。
欧盟的电子商务增值税新规旨在简化跨境电商B2C销售的增值税合规负担,确保增值税的征收遵循目的地原则,并实现跨境电商和欧盟实体卖家的公平竞争。
7、欧盟CE标志产品的代理人制度
根据新欧盟商品安全法规《市场监管法规(EU)2019/1020》要求,自2021年7月16日(当地时间)起,大部分带有CE标志的商品在欧盟境内(除英国以外)需要欧盟负责人作为其商品合规的联系人。
对此,欧盟发布了25条技术指令(每个指令针对特定的产品类别),除医疗器械、民用爆炸物以及某些升降机和索道装置外,所有欧盟内带有CE标志的产品均受此法规约束。如玩具、电子产品、个人防护装备、机械、建筑商品、燃气设备、休闲和私人船艇、压力容器以及测量设备等。
2021年7月16日起进入欧盟的带有CE标志的大部分产品,产品包装需贴有欧盟负责人的相关信息,否则可能会被海关扣留或退运,请出口企业予以关注。若出口企业的产品无欧盟内成立的制造商、进口商时,建议出口企业在市场上寻找合适的授权代表(欧代)。
8、“欧盟数字新冠证书”推行
欧盟将于7月1日开始推行“欧盟数字新冠证书”(EU Digital COVID Certificate),除欧盟国家外,申根区的冰岛、列支敦士登、挪威和瑞士公民亦可免费申领。系统内包括3种证书,分别为新冠疫苗接种证书、核酸检测阴性证书、感染新冠病毒后的康复证书。
9、 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将实行统一药品注册
欧亚经济委员会执委会主席米亚斯尼科维奇表示,今年7月1日起欧亚经济联盟国家将实行统一药品注册。俄罗斯已经开始适用欧亚经济联盟统一药品注册规则,其他成员国将从7月1日起实施。过渡到新规则的过程相当复杂。
10、 美国:进口铝产品要求申请进口许可
美国商务部于去年12月宣布设立“铝进口监控及分析系统”(AIM),该系统类似“钢铁进口监控及分析系统”(SIMA),要求进口铝产品申请许可并提供相关进口资料。
美国商务部于2021年6月28日宣布对进口铝产品要求申请进口许可,
铝产品进口商需在美国商务部AIM网站注册并取得进口许可,进口许可为免费及自动取得(free and automatic),进口商需提供相关资讯,包括进口量、金额、预期进口日期、产品海关税则号列、原产地、最近铸造地(most recent cast)、进口铝产品冶炼地(smelted)等资讯。
商务部对于进口铝产品冶炼地(country of smelt)给予1年缓冲期(grace period)。
11、韩国:实行代购企业注册制
韩国关税厅表示,从7月1日起,对一定规模以上的海外直购代理企业为对象实行注册制。适用对象是依据《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法》的通信销售业者,也是在上一年度代购进口商品价格合计金额超过10亿韩元的代购企业。关税厅在引进注册制后,到明年6月30日为止的1年内将实行延期注册措施。
12、印度氧气浓缩机进口新规
印度商工部 5 月 1 日宣布,开放氧气浓缩机(Oxygen Concentrator)以邮寄/快递方式或通过电商平台,以
礼品(Gift)名义申报进口供个人使用,至 2021 年 7 月 31 日止。
13、印度:正式启动“印度医疗器械认证+”计划
2021年6月18日,印度质量委员会和印度医疗器械行业协会在以往认证的基础上,正式启动“印度医疗器械认证+”计划(Indian Certification of Medical Devices Plus, 简称ICMED 13485 Plus)。“印度医疗器械认证+”计划旨在整合质量管理体系和通过根据产品标准规范对产品进行见证试验的产品质量验证过程。这也是全球首个将质量管理体系和产品认证标准与监管要求相结合的认证计划。
截至目前,印度已经推出了以下三类医疗器械认证计划:
ICMED 9000认证-修改采用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一要求;
ICMED 13485-修改采用ISO 13485:医疗器械一质量管理体系一用于法规的要求;
ICMED 13485 Plus-印度卫生和家庭福利部(MoHFW)规定的产品技术规范。
14 、印度:调降防疫相关产品的商品服务税(GST)
印度财政部税收部门(Department of Revenue)于6月14日发布第05/2021-Integrated Tax (Rate)号公告,取消/降低18项新冠肺炎(Covid-19)抗疫物资的商品服务税(GST),至2021年9月31日止。
上述产品清单包括:
医疗用氧气(Medical Grade Oxygen,HS 2804);瑞德西韦(Remdesivir,HS 30);抗凝剂(Heparin, HS 30);检测剂(Testing Kit,HS 3002/3822);手部消毒剂(Hand Sanitizer, HS 380494);面罩(Helmet, HS 65069900);脉搏血氧机(Pulse Oximeter,HS 901819 or 9804);制氧机(Oxygen Concentrator,HS 9019/20 or 9804);呼吸器(Ventilator,HS 9018/9019);正压呼吸器(BiPAP Machine,HS 9019)等由12%降为5%;
托珠单抗(Tocilizumab,HS 30)及两性霉素(Amphotericin B,HS 30) 由5%降为0;
火葬场燃气/电炉(Gas/Electric/other furnaces for crematorium,HS 8417/8514)由18%降为5%;
救护车(Ambulance,HS 8702 or 8703)由18%降为12%。
此外,疫苗进口仍课征5% GST税,财政部表示,75%疫苗系给予民众免费施打,不设及税赋;25%自费施打,则需缴交5% GST。
15、巴西调降 23 种产品进口关税
巴西经济部对外贸易委员会(Camex)执行管理委员会(Gecex)于 6 月 7 发布第 197 号公告,调降 23 种产品进
口关税,以确保货物正常供应。该清单包括农业原料、化学品、印刷油墨和隐形眼镜等。上述产品将实施
关税配额,进口税关税减免至 0 或 2%,最多 365 天。
公告原文:
https://www.in.gov.br/en/web/dou/-/resolucao-gecex-n-197-de-2-de-junho-de-2021-32477127416、亚马逊将向加拿大居民征收 GST/HST 和 PST
2021 年 7 月 1 日亚马逊将开始向接受远程服务的加拿大居民征收加拿大商品及服务税/统一销售税
(GST/HST) 和萨斯喀彻温省销售税 (PST)根据加拿大税务机构的规定,从 2021 年 7 月 1 日开始,在某
些特定情况下,亚马逊将按适用税率,向接受远程服务的加拿大居民征收相应的加拿大商品及服务税/统一
销售税和萨斯喀彻温省销售税。
公告原文:
https://www.cifnews.com/article/99535
17、临近 Prime Day,亚马逊退货政策又更新
从 2021 年 7 月 5 日起,亚马逊将要求所有英国站卖家为追踪运输方式(仅限英国境内)提供预付
费退货标签,并为属于亚马逊退货政策范围内的退货请求提供无退货退款。
跟踪运输使买家和卖家可以了解退回商品的状态,也可以保护商品在运输过程中不会丢失。为确
保卖家为满足条件的买家提供预付费退货标签的访问权限,亚马逊将为具有英国默认退货地址的
卖家启用亚马逊预付费退货标签 (APRL) 功能。
公告原文:
https://mp.weixin.qq.com/s/jG6e4sG3h9b6vYukIgwn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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