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发改委等七部委:推进内外贸一体化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推进商品市场创新发展,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中国贸促会联合制定了《商品市场优化升级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下称“《行动计划》”)。
通过专项行动,将商品市场打造成为商品流通的重要平台、扩大内需的重要载体、优化供给的重要引擎,基本建成适应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新发展格局的现代商品市场体系。到2025年,培育一批商品经营特色突出、产业链供应链服务功能强大、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全国商品市场示范基地,产销衔接机制更加稳定,产业辐射带动作用更加显著,商品流通效率有效提升。有条件的地方培育一批区域性示范基地。
《行动计划》的主要任务为:
升级市场基础设施。完善仓储、分拣、加工、配送、冷链等物流设施设备,探索构建标准托盘、周转箱循环共用系统。推进电子交易结算系统、公共信息平台、大数据中心等数字设施建设,促进互联互通。鼓励设施设备节能改造,推进绿色市场建设。
优化市场交易环境。鼓励商品市场完善信用记录、分级、激励约束等管理制度,探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市场监管长效机制。指导商品市场持续优化交易服务,完善公平交易机制,畅通交易主体权益保护渠道。支持商品市场加强质量检测,提升产品质量安全。
规范市场运营管理。推进商品市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鼓励结合实际制定市场建设、管理、运营、服务等相关标准。完善商品质量监控、知识产权保护、公共卫生防疫、安全生产监管等制度。健全应急保障响应机制,增强市场调节能力,有效发挥保供骨干企业队伍作用。
提高综合服务能力。强化统计监测、指数发布等公共服务,完善交易结算、检验检测、仓储物流等基础服务,提升展览展示、营销推广、培训交流、信息数据等专业服务,拓展信贷保险、信用担保、仓单质押、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探索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体系。
强化产销衔接能力。鼓励农产品市场与生产基地、零售企业对接,发展订单农业,推进农商互联。鼓励工业消费品市场加强消费需求研判,通过以销定产和定制化模式,引导生产企业优化供给。鼓励生产资料市场结合区域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更高水平供需平衡。
提升品牌孵化能力。引导商品市场拓展品牌策划、设计包装、孵化运营、宣传推广等功能,加强品牌培育与运营。指导商品市场通过品牌创建活动,吸引国内外品牌企业入驻,提升商品品牌化、特色化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商品市场与生产企业合作,开发自有品牌商品。
拓展平台整合能力。引导商品市场与特色产业集聚区、物流园区、配送中心对接合作,整合生产、销售、金融、物流等资源和需求,通过自建或共建等方式,打造供应链综合服务平台,带动产业升级和效率提升。搭建开放平台与中小商户共享,探索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商户做大做强。
引导市场业态创新。鼓励农产品市场加强业务流程优化,建立供求信息传导机制,引导按需生产。鼓励工业消费品市场创新营销方式,通过设立消费体验馆、新品发布中心、创意设计坊、电商直播基地等,推动跨界融合发展。鼓励生产资料市场探索交易模式创新,依法合规发展电子交易。
促进市场协同联动。优化商品市场区域规划布局,支持产地型、集散型和销地型商品市场加强纵向联动。鼓励商品市场品牌输出,通过兼并收购、加盟合作、渠道下沉等方式,推进品牌化、连锁化运营。指导商品市场按照区域产业发展定位,巩固差异化经营优势,促进市场横向协作。
推动数字化转型。引导商品市场应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加快传统交易场景数字化重构。鼓励商品市场依托行业大数据平台,衔接匹配上游供应与下游需求,打通产业链各环节,打造适应数字经济发展的新型商品集散中心。
推进内外贸一体化。指导商品市场加强主体培育、品牌建设和融合创新,深入推进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建设。支持有条件、有实力、有国际竞争力的商品市场“走出去”,探索与境外经贸合作区优势互补、联动发展。鼓励商品市场与跨境电商综试区、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协作,发展跨境电商。鼓励商品市场组织产销对接活动,按照“同线同标同质”要求,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