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重要政策更新!投放欧盟地区或全球的广告主请注意
Meta广告政策更新
近日,应《欧盟数字服务法案》(EU Digital Services Act) 的监管要求,所有在Facebook和Instagram选择定位欧盟、相关地区(名单详情见下文),或选择全球为广告投放目的地的广告主都必须在广告组层级输入以下信息:
广告主该采取什么行动?
为防止广告投放中断,Meta建议广告主采取以下行动:
6月21日起,对于定位欧盟和/或相关地区或全球投放的新广告、复制广告或编辑过的广告,请您在广告管理工具或市场营销 API 中输入广告的受益方和赞助方信息。这样操作之后,后续面向欧盟或相关地区投放的广告组便可重复使用这些信息,更添快捷。
请注意:
对于在6月21日之前投放以及在此日期之后未被编辑过的广告,它们皆不受此要求的影响,您无需采取任何行动。
如果违反此政策,将发生什么?
所有选择定位欧盟、相关地区,或选择全球为广告投放目的地的广告主都必须在广告购买界面都将提供受益方和赞助方信息,否则您的广告便将无法发布。
如何确定“受益方”与”赞助方”?
如广告主和经销商,是通过Meta官方一代开户并在Meta平台上进行广告投放的,那么您可以以下情形,填写“受益方”和“赞助方”信息:
如果是为自己的品牌投放广告的企业,那么“受益方”可以是组织的名称,“赞助方”可以是您代理商的名称;
如果是某母公司的子公司投放广告,那么“受益方”可以是子公司的名称/品牌名称,“赞助方”可以是您代理商的名称;
如果是为广告主投放广告的经销商,那么“受益方”可以是广告主的名称,“赞助方”可以是您代理商的名称;
如果是为广告主投放广告的代理商,那么“受益方”可以是广告主的名称,“赞助方”可以是您代理商的名称;
如果是推广宣传特定商品、服务或候选人等的个人,那么“受益方”可以是商品、服务、候选人等的名称或姓名,“赞助方”可以是您代理商的名称。
谁来填写这些信息呢?
相关信息在创建广告的过程中就需要填写,因此可以由创建广告的人员填写。比如广告主是委托经销商/二代来投放广告的,那么该信息由经销商/二代填写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