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网红营销:说服力的来源效应
在传播和广告文献中,信息源作为信息对象发送者的重要性已得到充分认识。早在1948年,拉斯韦尔就强调,每一次通信都涉及信息,媒介,接收者和来源。在广告中,对信息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的人与传达品牌信息的人是可以区分的。因此,从后一种意义上讲,品牌可以创造或许可角色,或支付代言人或代言人的费用,以影响消费者的态度和购买意图。广告的说服力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消费者对这些来源的认知的影响。进行荟萃分析。
例如,来源信誉在消费者评估品牌和产品的方式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对来源信誉的积极评价很可能会转化为积极的广告效果。来源信誉包括两个方面:可信赖性和专业知识。诚信是指代言人的诚实,可信和道德,而专业知识是指代言人的能力,知识和技能。诚信和专业知识都可以提高广告效果。
此外,货源的物理外观或吸引力在代言人的信誉以及说服力中起着重要作用。即使在儿童中,使用有吸引力的同伴模型也能提高广告效果。源的吸引力由诸如源的感知相似度,熟悉度和可喜度等因素驱动。熟悉是指人们通过接触了解来源的程度;宜人的定义是源的物理外观和行为对源的影响,而相似性是消息的源和接收者之间的假定相似点。
根据McGuire(1985)的研究,发现被消费者所熟悉,喜欢和/或与之相似的资源具有吸引力,因此具有说服力。此外,这些来源因素有助于消费者识别来源,从而增加了他们采用其信念,态度和行为的可能性。
当消费者认同来源时,他们可能会模仿他/她的行为,包括他/她使用的产品,也被称为社会学习。确实,由于广告来源通常表明他们认可的产品的有用性以及如何使用它,因此这种行为可能会导致观察性学习并相应地对其行为进行建模。此外,除了家人和朋友之外,广告中使用的资源可能会成为他们在身份形成过程中所指的榜样。
结果,当广告来源与产品配对时,对这些来源的积极情感反应可能会转移到产品上。一个意义转移。重要的是,对于代言营销的有效性至关重要的是来源和他/她代言的产品之间的良好契合,这在名人研究中被称为匹配假设。
总而言之,当消费者建立超社会关系时,前一过程发生的可能性增加与来源。正如Horton和Wohl所介绍的那样,PSI是指消费者与媒体角色发展起来的关系,使其成为重要的信息来源。因此,当消费者识别来源及其品牌使用行为时,他们很可能会采用这种行为。随着对伴侣关系的需求(这种关系是形成关系的主要驱动力)在童年时代就出现了,儿童通常会参与PSI的形成。
上面的理论见解说明了广告中使用的资源的成功。这样,这一类的文献资料表明,信息的来源对于说服效果很重要。这些过程也可能适用于社交媒体网红。在讨论网红如何影响孩子之前,我们将首先概述针对儿童的广告中使用的不同来源,并讨论网红如何演变成广告的新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