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扩大跨境电商综试区试点范围 支持企业加快重点市场海外仓布局
7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外公布。
《意见》指出,新业态新模式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有利于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培育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对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
数据显示,截至目前,我国跨境电商综试区已经经过5次扩围,数量达到105个,覆盖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从布局范围看,前两批13个试点城市主要设在东部大中型城市,第三批开始向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省会城市扩展,第四批延展到二三线城市。
《意见》提出,完善跨境电商发展支持政策,扩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综试区)试点范围。建立综试区考核评估和退出机制,2021年组织开展考核评估。到2025年,综试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建成一批要素集聚、主体多元、服务专业的跨境电商线下产业园区,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成为引领跨境电商发展的创新集群。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曾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指出,今年一季度,跨境电商进出口达到4195亿元,同比增长46.5%。主要有以下几个新特点,从渠道看,跨境电商从依托第三方平台为主,逐步开发出独立网站、社交网站、搜索引擎营销等多种新渠道。从主体看,由早期的个人和贸易型企业为主转变为贸易型企业与生产企业融合发展,许多生产企业由线下转到线上,数字化水平明显提升。从产品看,由单纯注重性价比逐步向注重品牌、质量、标准、服务等转变,定制化、个性化商品快速增长。
《意见》要求,支持企业加快重点市场海外仓布局,完善全球服务网络,建立中国品牌的运输销售渠道。鼓励海外仓企业对接综试区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国内外电商平台等,匹配供需信息。优化快递运输等政策措施,支持海外仓企业建立完善物流体系,向供应链上下游延伸服务,探索建设海外物流智慧平台。
此外,《意见》还指出,推进海外仓标准建设。到2025年,依托海外仓建立覆盖全球、协同发展的新型外贸物流网络,推出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国家、行业等标准。
在跨境电商发展过程中,海外仓是重要支撑点。数据显示,目前中国跨境电商海外仓数量超过1800个,分布在俄罗斯、日本、韩国、美国等国家和地区,2020年增速达80%,面积超过1200万平方米。
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鼓励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参与海外仓建设,提高海外仓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促进中小微企业借船出海,带动国内品牌、双创产品拓展国际市场空间。
用新技术赋能传统外贸方式也是外贸新模式的发展方向之一。《意见》提出,支持传统外贸企业运用云计算、人工智能、虚拟现实等先进技术,大力发展数字展会、社交电商、产品众筹、大数据营销等,建立线上线下融合、境内境外联动的营销体系。
《意见》还提出,到2025年,力争培育10家左右出口超千亿元人民币的内外贸一体化市场,吸纳更多内贸主体开展外贸,引导市场主体提高质量、改进技术、优化服务、培育品牌,提升产品竞争力,放大对周边产业的集聚和带动效应。
《意见》要求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等方式进行融资。加快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