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4日起,欧洲销售佣金将按照商品价格计算,卖家应该如何应对?
这几天在卖家群里面,都在疯传一张图:
详细内容:
看到这张图,第一反应就是,那以后亚马逊卖家其实别想和之前一样站内维持高价、站外用高额折扣去放量了。比如假设,假设折扣 80% Off,佣金15%,按照这个新规则要直接扣除商品原价15%的佣金,而不是和之前一样扣除买家实付金额的15%.再加上亚马逊配送费,这么晚,每笔订单还要欠亚马逊钱了。
所以以后,在做亚马逊折扣的时候,一定要认真制作产品成本预算表,清晰的知道每次活动的成本费用,不然可能一不小心,就亏损了。
也有卖家朋友去问了这个政策的实际理解,得到的解释如下:
看完解释,其实和自己理解的差不多。
关于佣金费用的问题,其实通过搜索公众号,以及亚马逊后台可以看到之前就有一些政策更新,只是之前的政策,明确的提及:秒杀等活动,是不包含在内的。
公众号原文:
其实也就意味着,这不是一个新政策,不知道10.24以后的政策,会不会将这个灰色小字的场景给去掉,如果价格灰色小字的场景去掉,那么做站外的成本真的会增加非常多,以后站外的那些Deal网站估计能够存活的越来越少了。
最近和一个做站外折扣的网站负责人沟通,他们现在要获取一个新的注册买家的成本,需要达到近1000人民币,这个注册买家还不一定会在他们网站平台下单,所以根本没法和之前一样的弄免费试用了。他们买量获取流量的成本非常高,现在Temu有这么低价。感觉等到10.24这个政策出来,以后能够去做站外的卖家数量也会比之前少了一些了。
原文:
增值税计算服务方法变更
自 2023 年 6 月 30 日起,针对使用增值税计算服务的卖家,我们将更改收取销售佣金的方式。
我们将开始对您设置的商品标价(而不是对买家支付的总销售价格)应用销售佣金百分比。此变更不适用于促销,包括秒杀、礼品券或优惠券、买一赠一和满减、亚马逊出资的折扣和 Prime 专享折扣。 对于促销,我们将继续对买家支付的总销售价格收取销售佣金。
这里提到设置了VCS设置功能的卖家,买家支付的总销售价格可能会与商品标价有所不同,具体取决于交易类型和买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