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m-O:常见的产品、严重的侵权!
Wham-O®品牌具有70多年的文化和商业意义,并拥有吸引各个年龄段人群的消费产品系列,仍然是乐趣,娱乐和运动的代名词。我们制造和销售当今世界上一些最知名的消费品牌,从诸如Frisbee®,Slip'NSlide®水滑梯和Hula Hoop®玩具篮等经典产品到户外品牌(如Morey®,Boogie®车身板, SnowBoogie®雪橇板和BZ®Pro板。
Frisbee
Frisbee虽然本身就有飞盘的意思,不过确实被Wham-O注册了多个国家玩具类目的商标,因此我们在销售玩具产品时,特别是飞盘,切记不能写Frisbee。
Frisbee®的飞盘产品没有特殊的形状,也没有注册外观专利,主要的侵权类型为版权侵权和商标侵权。商标侵权是指使用到了Frisbee®这个词;版权侵权是指销售和Wham-O®官网同款图案的飞盘,官网:https://wham-o.com/Selections/frisbee/
Frisbee®同时还是一个律所代理品牌!
Hula Hoop
Hula Hoop也就是呼啦圈的意思,不过也被注册了多个国家28类玩具、健身用具的商标,因此Hula Hoop也是不可以使用的。
Hula Hoop®也是一个律所代理品牌!
Hula Hoop®并不是只销售呼啦圈,也包含了其他的一些运动玩具。
Hula Hoop®没有注册外观,但是有注册发明WO / 2006/118671
一种形成呼啦圈的方法,该方法包括:在圆柱构件的第一末端部分上按压钉构件,并使钉构件进入圆柱构件的第二末端部分上的开口中,以将第一末端部分与套管连接。第二终端部分形成呼啦圈。一种呼啦圈,包括具有第一终端部分和第二终端部分的管构件,以及具有导管结构的连接器组件,该导管结构联接至第一终端部分并且可滑动地设置在第二终端部分中。连接器组件还具有栓钉组件,该栓钉组件包括栓钉构件,该栓钉构件穿过导管结构中的孔并且可滑动地定位在第二终端部分的开口内。
如专利图所示那样调整呼啦圈大小的产品,就可能侵权这项专利!
其他品牌
Wham-O®还有许多子品牌,后续在逐个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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