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未使用撤销,撤三还是撤五?你清楚吗?
俄罗斯已注册商标,若未投入使用,第三方可对其提出三年未使用撤销申请。向商标持有人发出提议,要求其放弃或转让商标权,是未使用撤销申请的第一步,为必经程序。商标持有人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答复,第三方可在期限届满之后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撤销该商标注册。
商标持有人需提交证据证明其商标的使用,期限为第三方提交上述提议之日起三年内。商标是否使用的举证责任归于商标持有人。
其他可接受的撤销理由:
1、 在先单一澳大利亚商标注册;
2、 在先国际或其他国家或地区商标注册;
3、 在澳大利亚有在先使用;
4、 恶意抢注;
5、 驰名商标。
未使用撤销:三年
如果商标持有人连续三年没有商业使用,任何第三方可对其提出撤销申请。撤销申请人需在印尼几个主要城市做市场调查并收集对方商标未使用的证据。但是,一旦商标持有人能够提供证据说明在任何一个小城市或是有小规模的使用,整个撤销行动就会失败。
对于未使用撤销,首先需要确定的是商标注册连续三年未使用。就《商标法》而言,三年期限从颁发注册证书之日起算,即登记在册的日期,而不是申请日期。提起撤销申请的一方有责任进行调查、收集并提交对方商标未使用的证据。商标持有人有责任证明其商标在过去3年内的使用情况。
其他可接受的撤销理由:
1、 在先单一马来西亚商标注册;
2、 在先国际或其他国家或地区商标注册;
3、 在马来西亚有在先使用;
4、 恶意抢注;
5、 驰名商标。
其他可接受的撤销理由:
1、 在先单一菲律宾商标注册;
2、 在先国际或其他国家或地区商标注册;
3、 恶意抢注;
4、 驰名商标。
未使用撤销:五年
根据柬埔寨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持有人应在注册日起第5-6年提交使用或未使用宣誓。不仅在注册日起第5-6年的一年内,商标持有人还须在之后每次续展后第5-6年的一年内提交第2次、第3次……使用或未使用宣誓,如此循环。使用或未使用宣誓无区别,只需提交宣誓,便可阻挡第三方提出撤销。
其他可接受的撤销理由:
1、在先单一新西兰商标注册;
2、在先国际或其他国家或地区商标注册;
3、在新西兰有在先使用;
4、恶意抢注;
5、驰名商标。
其他可接受的撤销理由:
1、在先单一泰国商标注册;
2、在先国际或其他国家或地区商标注册;
3、在泰国有在先使用;
4、恶意抢注;
5、驰名商标;
6、其他(若有)。
未使用撤销:五年
对于新加坡商标,如果商标持有人没有在相关商品/服务上真实使用该商标的意图,任何第三方均可对其提出撤销五年未使用申请。这个期限是指撤销申请日起算近五年内(连续无中断的五年)未投入使用。
其他可接受的撤销理由:
1、 在先单一越南商标注册;
2、 在越南有在先使用;
3、 恶意抢注;
4、 驰名商标。
其他可接受的撤销理由:
1、在先单一老挝商标注册;
2、在先国际或其他国家或地区商标注册;
3、在老挝有在先使用;
4、恶意抢注;
5、驰名商标。
未使用撤销: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