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家:个税专项扣除标准就看这个!
划重点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住房租金根据纳税人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额扣除;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的,按照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范围内的自付和医保范围外的自费,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若卖家们中间的细节部分看腻了,请直接看前面的“划重点”和最后的“卖家们要怎么做?”!
10月20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新鲜出炉。征求意见将有15天时间,再经过修改完善,提交国务院讨论,于2019年1月1日实施。
关于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租房以及赡养老人的费用如何抵扣?哪些情况可以抵扣?每月税前能扣除多少金额?
一、范围:
① 学前教育: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教育;
② 学历教育: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高中(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扣除标准:
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这意味着,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将能享受到每年24000元的定额扣除。
三、注意事项:
每年12000元或24000元的扣除,既可以父母一人扣50%,也可以由一方扣除100%,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一、范围和扣除标准:
① 学历继续教育: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
② 技能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二、注意事项:
个人兴趣爱好的培训可不能扣除!
一、范围:
纳税人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二、扣除标准:
在偿还贷款期间,按照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标准定额扣除。非首套住房不得扣除,并且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扣除机会。
三、注意事项:
首套房贷利息可以选择由夫妻其中一方扣除,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一、范围和扣除标准:
纳税人及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没有住房而租房产生的租金支出,分三类情况:
① 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年14400元(每月1200元);
② 在其他城市租房,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扣除标准为12000元(每月1000元);
③ 在其他城市租房,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扣除标准为每年9600元(每月800元)。
二、注意事项:
① 对于夫妻租房的情况,夫妻在同一地租房,只能由一方扣除租金支出;而夫妻在不同城市工作,且各自在主要城市都没有住房的,可以分别扣除租金支出;
② 需要强调的是,纳税人及其配偶不得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这意味着,房贷利息和房租只能扣除一项。
一、范围及扣除标准:
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分为两种情况:
①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年扣除24000元(每月2000元);
②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可以分摊24000元(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如平均分摊、约定分摊等情况,分摊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二、注意事项:
① 其他法定赡养人是指: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去世,实际承担对祖父母、外祖父母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
② 纳税人赡养2个及以上老人的,不按老人人数加倍扣除。
一、范围: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范围内的自付和医保范围外的自费,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
二、扣除方法:
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三、注意事项:
① 纳税人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由纳税人本人扣除;
② 纳税人应当留存医疗服务收费相关票据原件/复印件;
③ 大病医疗专项扣除由纳税人办理汇算清缴时扣除。
据测算,除大病医疗附加扣除和其他极其特殊情况外,假设一人符合四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即享受最高扣除额度,应当这样计算:
1000×2(子女教育)+400(继续教育)+1200(租房)+ 2000(养老),总计5600元!
看过专项附加扣除的详细规则后,小编的内心着实在心里叫好啊!这段时间不停有卖家问我们要怎么降低个人所得税,这六大专项扣除标准一出,相信有一部分员工已经不需要交个税啦~~ 那么卖家们往下需要做什么?
1、持续关注具体的扣除办法。
本次只是征求意见稿,在广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后,国务院才会制定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在此之前,扣除办法还有很多“疑虑”的地方,比如:
赡养父母的支出如何鉴定?是否需要证明“我妈是我妈”?
租房支出是否一定要取得租房发票?在现在房东普遍不开取发票的社会现状下,“租房支出扣除”是否会成为空谈?
六项扣除项目所需的资料是由个人自行提交还是需由公司代为提交?
2、乐观考虑合规成本
此前,许多卖家在计算财税合规成本时,都会考虑个人所得税的问题,“本来员工都是实打实的收到工资,现在要扣除个税了,员工当然不干啊!”,但是,个税起征点提高、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马上又要出台,卖家们在考虑合规成本可以更加乐观了!
3、重新考虑用人标准
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标准(征求意见稿)一出,显然,有小孩的比没有小孩的扣的多、买房的比租房的扣的多(若租房无法取得相关扣除票据的情况下)、独生子比非独生子扣的多、有继续教育或专业技能培训的比没有的扣的多。。。因此,在考虑招人时,这些人的实收工资比较高,可接受的薪资范围自然比较宽松,因此企业可考虑在招人时是否需要向这些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