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格哈古雷斯”商标被宣告无效!你喝的那款“野格”可能是山寨的。
野格(Jagermeister),也被称为圣鹿,是全球最畅销的烈酒品牌。因为它特别的口感和工艺精湛的瓶身,近几年也变成了国内酒吧的新宠。
然而有些人正是抓住这个商机,蹭“野格”的热度,大量使用与其相似的“野格哈古雷斯”商标生产“山寨”酒。
为了维护品牌的权益,野格公司就第31027236号“野格哈古雷斯”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理后,于2021年8月27日做出商标无效宣告裁定书,裁定第31027236号“野格哈古雷斯”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在裁定书中认定:“争议商标(即第31027236号“野格哈古雷斯”商标)指定使用的‘烧酒;利口酒’等商品与引证商标(即野格公司在先注册第5614224号‘野格’商标)核定使用的‘烧酒;利口酒’等商品属于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争议商标“野格哈古雷斯”完整包含引证商标‘野格’,双方在商标文字构成、呼叫上相近,已构成近似标识, 同时在上述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易使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因此, 我局裁定如下:争议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随后野格公司便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青岛中级人民法院对相关企业和个人,唱洪胜、圣罗拉(青岛)酒业有限公司等被告就生产和销售“野格哈古雷斯”利口酒,提起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诉讼,请求法院判决被告停止使用包括“野格哈古雷斯”在内的与中文商标“野格”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及公司名称,如“德国野格圣鹿集团有限公司”,向野格公司支付损害赔偿并在相关媒体公开赔礼道歉。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以及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新的商标法修正案也加大了侵权赔偿额度,由原来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修改为“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每个人都应该提高知识产权意识,谨防侵权或被侵权事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