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单报关数据找货代买,空壳公司连骗6省近亿元出口补贴!
可能很多做外贸、货代、国际物流的人都碰到过一种情况,买单报关的货向报关行询价时会得到不仅不收费,还会退几百甚至几千块钱的情况。
这是一种什么“神“操作?
近日,深圳的陆某、陈某二人被内地公安机关立案,二人通过购买虚假海关数据向政府申请各项出口补贴,数额巨大,被以诈骗罪起诉。通过这个案件让我们更系统的去了解关于买单报关”退钱“的一种具体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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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书显示
2012年至2016年期间,陆某、陈某二人了解到江苏省N市、陕西省X市等全国多地市的外贸奖励政策,后二人预谋并实施了合伙注册空壳公司(无实际经营地点、无实际经营工作人员、无实际经营业务)、购买虚假海关数据、申报出口奖励、平均分配非法获利的犯罪。二人在陕西省X市、B市,福建省N市,安徽省A市,云南省K市,江苏省N市等地市诈骗政府奖励共计8769.73万元人民币。2012年期间,陈某在江苏K市通过购买虚假海关出口数据诈骗政府奖励1064.05元。
源起:
国内各地部门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出口创汇增长KPI,对辖区内企业出口贸易货物按照每出口1美元奖励2.5分至3分人民币的标准兑付出口创汇奖励资金。出口1亿美元,政府补贴1亿个3分钱,就是300万人民币。
出口毕竟是门生意,不是说能增长就能增长的,但KPI是一定要完成的。
A市HN县商务局副局长说“市商务局介绍陆某到我们县商务局来,当时我们出口任务没有完成,陆某可以帮助我们完成,但陆某没有自己的外贸公司......我们商务局几个领导研究后,可以让陆某与本地外贸公司合作完成出口任务......我们要求A市HY进出口公司必须与陆某完成出口任务.....陆某用HY进出口公司的名义一共完成了2000万美元的出口额度。”
N市十里镇工业办公室职员:“十里镇镇政府完不成外贸出口任务,通州区商务局的领导把深圳一个姓陆的老板(陆某)介绍给我们工业办公室主管外贸的副镇长顾某,顾某让我给姓陆的老板办理工商登记......我帮他办理了NSX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册登记。NSX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是我按照政府领导意见随便选的,这个公司根本没有办公地点。”
数据之城——深圳
在华南,尤其深圳,存在大量需要买单报关出口的商品,因为资质或其他原因,货主并不需要向国家申请退税,只要货代或者是报关行能把他的货弄到国外就可以。
陆某、陈某便找到了深圳JG国际货运有限公司、CG实业(深圳)有限公司、深圳JH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深圳WC进出口有限公司,利用几家公司大量的买单出口数据,以上述江苏、陕西、安徽等省的贸易公司名义申请出口贸易,在当地海关形成的真实数据,符合条件后向当地政府申领出口贸易奖励金。
是否犯罪
起诉书称:陆某、陈某冒用其他公司的出口数据,且“虚增”出口数值即使用虚假的出口数据,以此推定其二人主观上的犯罪故意。
但辩护律师举出了不属于犯罪的参考案例: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13年的刑事判决(,对通过“买单”的形式购买海关出口数据,并以此获取政府出口奖励金的指控,最终并未认定为犯罪。
判决摘要:
2011年9月,占某忠、余某荣在抚州市先后注册四家公司及借用别人两家公司,与抚州市六个县、区的外贸部门签订出口创汇协议,由上述四家公司为六县区完成出口创汇任务,区县兑付出口创汇奖励资金。
协议签订后,上述公司均未经营任何出口业务,也未与任何生产企业签订代理出口协议的情况下,向抚州市外汇管理部门申领大量出口收汇核销单,连同公司相关资料一起提供给苏某斌,并先后向苏某斌汇款120万元左右,由苏某斌联系深圳的报关公司,以四公司的名义出口了深圳其他出口企业的货物,以此获得海关出口数据1.63亿美元,并于2012年3月至7月间,陆续获取抚州市五区县出口创汇奖励资金共计432.63万元、江西省专项出口扶持资金55万元及扩大外贸出口补贴132万元。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判决中,并未将上述行为认定为犯罪。
江苏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6年刑事判决,对通过提供“虚假的海关出口数据”骗领政府奖励,并被公诉机关指控为诈骗罪的被告人邱某平、詹某光,最终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进行认定,对其免予刑事处罚,也并非是诈骗罪。
结语
类似的案件还有很多,如前些年播报的特大骗取国家出口补贴款案,131万的货竟申报了5.1亿,高报达387倍,涉及骗取金额更是达到2.35亿元人民币。
最后,各位看官老爷请注意!以上内容只是小编收集用来给到大家科普的,能了解一下基础逻辑就行了,切勿以身试法!
虽然有案例中没判诈骗罪,但也是触犯了其他罪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