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晋顶流冰墩墩,竟是知产大咖!
随着北京冬奥会的开幕,憨态可掬的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瞬间晋升为网红“顶流”,热度再国内外社交平台上高居不下,出现“一墩难求”的狂热潮流。摩纳哥亲王要带两个回家,英国记者要替小孙子追星冰墩墩,日本记者义堂甚至被吐槽“有钱买冰墩墩,不给自己买大衣!”。
国内外冰墩墩都掀起了抢购热潮,价格炒上天,可谓是“一墩难求”。据相关媒体报道,一只原价人民币88元的冰墩墩在英国能卖到107英镑,价格翻了不止10倍;在日本的某二手交易平台上,冰墩墩的最高价更是被炒到了3万日元,约合1650元人民币。背后利润非常可观,许多卖家跃跃欲试,但其背后的知识产权风险你可了解?
首先,2022年冬奥会是在中国举办,但这不意味着冰墩墩的所有权属于中国,民众可以自由售卖。实际上,冬奥特许商品的生产与销售必须经过北京冬奥组委认可批准。经过许可的商家才有资格出售,不然很有可能担上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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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
既然如此,北京冬奥组委为冰墩墩和雪融容做了哪些保护呢?早在2019年9月,北京冬奥组委作为“冰墩墩”形象的著作权人,已向国内外知识产权局提交了相应的申请,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商标
2019年9月16日,北京冬奥组委就已经在全部45类商品或服务上,针对冰墩墩中英文名称“冰墩墩”“BING DWEN DWEN”提交了45件商标注册申请,其中还包括45类的立体商标。
除了国内商标,北京冬奥组委会还注册了海外商标:
专利
专利人为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的14件中国专利:
版权
经查询,Ella发现北京冬奥组委在美国版权局注册了15项版权及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注册了1项以“冰墩墩“命名的作品版权。
根据《伯尔尼条约》的“国民待遇原则,我国和美国都是成员国之一,因此,以上版权在公约成员国内应得到保护,故冰墩墩上架电商平台存在侵权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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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专栏
根据《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依照本条例对奥林匹克标志享有专有权。未经奥林匹克标志权利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为商业目的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不仅如此,生产、销售冰墩墩盗版还会触犯《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若将盗版周边线上销售还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电子商务法》等法律。
海关还将加强对冬奥侵权产品的甄别力度,主要依照下列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实施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