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主要的环保法规weee指令(欧盟个人数据95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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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weee指令是什么
“废电子电机设备指令”(WEEE)
WEEE指令
各国对WEEE的规定将不同
2003年欧盟委员会通过的WEEE指令,要求生产商负责收集、处理以及回收废旧电子电气设备并承担相关费用,而处理电子电气设备的机构应获得主管机关的许可。和基于“单一市场条款”而制定的ROHS指令不同的是,由于该指令制定了最低的标准,这意味着在欧盟各成员国在将WEEE指令转换成本国法律过程中会因国情不同而出现差异,部分国家可能会超出目前WEEE指令限制的范围。指令要求:
WEEE指令要求,到2005年8月13日(现延迟到2006年1月1日),生产者所拥有的系统能就地免费回收最终用户的电子电气废气物,而到2006年平均收集目标要求达到4千克/年/人,2008年12月31日欧盟将设置新的收集/回收/再利用目标。
为了能够区别“历史垃圾”和“新的报废品”,指令规定在2005年8月1日后投放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EEE)必须有清晰的标记:生产商的名字(“生产商识别标志”)以及标出产品是在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市场的。为此,委员会应促进欧洲标准的制定工作自2005年8月13日起,WEEE需要被标记带十字*的带轮垃圾桶以显示报废品不能以未分类的市政垃圾来处理。
但是生产者应在什么时候标记他们的产品是在2005年8月13日后投放市场的?专家David表示,一些国家法规上要求在2005年8月13日前标识。在奥地利,于2005年8月13日仍在仓库的电子电气设备无须标识;在德国,有一个宽限期直到2006年3月24日。而许多其他国家到现时仍没有出台相关的法规。
David认为,应尽快标识企业对用户(B2C)的商品,为了避免商品出口到那些需要标识2005年8月13日的国家所带来的问题。———这并不影响对责任大小的计算,因为市场份额由生产商提交的数据决定,而不是由认证和有标识的WEEE来计算。
在大多数的国家,最终使用者对2005年8月13日前的企业对企业的WEEE负有责任,因此生产商在早期对产品进行标识时必须谨慎。WEEE指令的豁免范围:
1.用于保护国家安全和有军事用途的设备,例如武器、军需品和战争材料;
2.家用泛光灯;3.细丝灯泡;4.大型固定工业器械;
5.处于报废阶段、被植入的和被感染的医疗产品;
6.属于其他类型产品的组成部分也不在指令范围之内;制造商需要做的
根据专门机构的建议,在WEEE指令下,制造商需要做的有以下几点:
一、在指定的环保机构进行注册;
二、准备好投放到出口国的电子电气设备的数量以及类型的数据;
三、确保自己的产品已经贴有正确的标签标志,使产品能够按指定要求进行再使用和循环利用;
四、按照自己产品在出口国的市场份额支付费用;
五、确保能提供产品在报废阶段得到再使用和其他处理方式的信息。
为了应对欧盟weee rohs eup三大指令 我国出台了哪些相关规定
WEEE指令全称为:“报废电子电气设备指令(Waste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2002/96/EC)”。 WEEE指令核心内容:2005年8月13日起,欧盟市场上流通的电子电气设备的生产商必须在法律上承担起支付报废产品回收费用的责任,同时欧盟各成员国有义务制定自己的电子电气产品回收计划,建立相关配套回收设施,使电子电气产品的最终用户能够方便并且免费地处理报废设备。
RoHS指令的全称为:“关于在电子电气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The Restric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Hazardous Substances in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 Equipment 2002/95/EC)”。ROHS指令核心内容:规定从2006年7月1日起,新投放欧盟市场的电子电气设备中不得含有铅(影响中枢神经系统)、镉(造成骨骼、肾脏及呼吸系统的伤害)、汞(影响中枢神经及肾脏系统)、六价铬(造成遗传性基因缺陷)等四种重金属以及聚溴二苯醚(PBDE)、聚溴联苯(PBB)两种溴化物阻燃剂(强烈致癌及胎儿畸型)等六种有害物质。规定在均质材料中
最高限量分别为:(1)铅(Pb)<1000mg/Kg;(2)汞(Hg)<1000mg/Kg;(3)镉(Cd)<100mg/Kg;(4)六价铬(Cr6+)<1000mg/Kg;(5)多溴联苯(PBB)<1000mg/Kg;(6)多溴二苯醚(PBDE)<1000mg/Kg。
应对WEEE和RoHS指令,我国也制定了中国的WEEE和 RoHS,即:“电子垃圾回收利用条例”和“电子信息产品污染管理办法”。
EuP指令的全称为:“为规定用能产品的生态设计要求建立框架并修订第 92/42/EEC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指令(establishing a framework for the setting of ecodesign requirements for energy-using products and amending
Council Directive 92/42/EEC of the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of the Council, 2005/32/EC),简称为 EuP(Energy-using Products),耗能产品指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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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环保设计标准与相关法规] 欧盟环保标准有哪些
在欧盟近期通过的法规中,耗能产品(EuP)环保设计指令(2005/32/EC)可能对广大设计人员和整个电子行业产生重大影响。与重在限制某类电子产品或电气设备的RoHS和WEEE指令不同的是,EuP特意扩大了范围,除了运输环节之外,它实际覆盖了所有消耗、产生或控制能源的产品。EuP指令不但覆盖了成品,而且覆盖了产品的组成元件和配件。
尽管EuP的目标是提高整个产品周期的能效,但是它更注重规范产品的设计阶段。据欧盟委员会(EC)估计,在所有与产品相关的环境问题中有超过80%的是来源于产品的设计阶段。
实施办法
EuP是一个框架性指令。这意味着它不会直接对产品制造商施加强制要求,而是提供了一种进一步推出“实施办法”的机制,对指定的设计制定强制要求。与Rolls一样,无论推出什么样的实施办法,欧盟所有的成员国都要遵守。
欧盟并不是刻意要推出一系列的实施办法。只有当自愿的环保设计改进措施无法到位或者被认为无效时,才会推出这些实施办法,该指令制定了一系列标准,在推出某一实施办法时必须符合这些标准:
●每年至少销售20万件既定产品(欧盟还将进一步说明这是指单个产品还是指广义的一类产品)。
●必须对环境改善有重大作用。
●不能使生产方或消费者承受巨大的成本。
●一种可能的实施办法是限制产品在使用寿命过程中的能耗大小。
欧盟需要负责研究实施办法是否必要,并提出需要业界达到的能耗目标,例如能耗降低的标准。到目前为止,欧盟已经针对不同的产品开展了20多项研究,今后还将开展更多的研究。具体的实施办法将在2008/2009年左右开始生效。
该指令不仅仅是针对能耗的强制标准,而且对可能影响环境的产品的各个方面都做了规定。这意味着产品厂商将必须使用某些产品寿命分析软件,从多个方面对其产品进行环保评估,包括材料和能源的消耗预测、产品对空气/水/十壤的排放预测、可能产生的废弃材料、污染评估、重用性和可回收性。
确保符合EuP指令
无论是制造商、代理商还是进口商,最先将产品投放到欧盟市场的必须确保其产品符合EuP指令的实施办法。欧盟正在对下列产品和产品分类进行研究,以决定是否需要制定相应的EuP“实施办法”:
●外部电源和电池充电器(已完成)
●待机和脱机模式的功率损耗
●个人电脑
●消费电子电视
●办公室照明
●街道照明(已完成)
●机顶盒
●电动机――1~150kW
前两个是涵盖多种产品的公共分类,而其他几个�针对的是特定的产品或元件,从两个已经完成的研究给出的推荐标准说明了预期的需求类型。
但值得注意的是,业已开展的研究的目的是提供法规的备选项,而不是最终的法规标准。您可以访问立法中心的网址www.省略.edworld,查看其中公布的Design Impact EuP文章中列出的更多详细备选项。
第一批实施办法有望在今后两年内发布,到2010年将会覆盖到大部分电子和电气设备。
加利福尼亚标准
与此同时,美国加州也在酝酿通过一项强制法令(ABll09),旨在减少通用照明产品中的铅和汞含量,制定通用照明产品的能效标准,延长通用照明产品的报废再循环周期,加州还在酝酿另外一项强制法令(AB722),禁止销售功率在15~150W之间的白炽灯泡。另外,康涅狄格州、北加州、罗德艾兰州和加拿大也准备出台类似的白炽灯销售禁令。
加州的AB1109号法令将“禁止个人销售或供应包含不同程度欧盟禁用有害物质的通用照明产品。制造商必须提供证明文件表明其准备在加州销售的通用照明产品符合ROHS指令的要求”。
该法令还要求加州节能与发展委员会在2008年12月30日之前“针对所有的通用照明产品制定最严格的能效标准”。加州的目标是到2018年大幅降低全州的电能消耗水平,将室内住宅照明的能耗降低到2007年水平的50%,将室内商用照明和室外照明的能耗降低到2007年水平的25%。
最后,该法令要求在加州境内销售的包含有害物质的通用照明产品的制造商必须建立一套有效的系统,回收并再利用在加州销售的报废的通用照明产品。AB1109得到了照明产品厂商的支持,它与EuP、WEEE和ROHS指令的某些部分是类似的。
加州的AB722号法令规定将从2012年起禁止销售功率在25~150W的白炽灯。尽管该法令并没有规定应该用什么样的照明产品代替白炽灯,但是有关支持者期望人们更多地使用小型白炽灯,它能够节省70%的电能,主要的灯泡厂商,例如通用电气公司(GeneralElectric),反对该法令。
康涅狄格州、北加州和罗德艾兰州正在酝酿的法令也将禁止销售这类白炽灯。康涅狄格州和罗德艾兰州的禁止销售时间是2012年,而北加州是2016年。
能源之星及其他计划
自愿执行的美国能源执行计划有望得到进一步扩展,能源之星和EuP指令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降低产品可用寿命周期内的能耗。能源之星计划于1992年推出,该计划旨在奖励在某类产品的能效等级排名中位于前25%的电子设备制造商。
尽管能源之星是一项自愿的计划,但是不符合该计划的产品将遇到越来越多的麻烦:没有通过能源之星认证的产品不能销往政府机构,普通消费者也越来越倾向于选购节能的产品。带有类似于能源之星的节能环保标志的产品具有显著的市场优势。
在未来几年,美国环保署(EPA)的能源之星计划将针对遍布各种公共机构和私有部门的数据中心展开节能降耗工作。据EPA在2007年8月发布的一项报告显示,过去5年内服务器和数据中心所需的能耗翻了一番,而且还将在今后5年内再翻一番,每年的能耗成本高达74亿美元。
中国的ROHS法规也要求设计者遵守中国的环保设计标准。但是到目前为止这些法规还没有形成草案,正式实施还有待时日。
在环保节能问题上达成全球一致是非常理想的,推出这些环保法规的乐观目标是促进设计创新,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产品,促进制造商降低材料和能耗,随着有关能耗限制法规的逐步推出,我们已经看到市场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高能效半导体和集成元件。在设计流程和供货链中主动采用环保设计理念和方法,是整个电子行业必须面对的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