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增值税税率体系(德国企业税率是多少)
本文目录
增值税起源于哪个国家什么时间
1917年,美国学者亚当斯就提出了具有现代增值税雏形的想法;1921年,德国学者西蒙士正式提出了增值税的名称,但是增值税得以确立并征收最早是在法国实现的。
1954年法国在生产阶段对原来按营业额全额课税改为按全额计算后允许扣除购进项目已缴纳的税款,即按增值额征税,开创了增值税实施的先河。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范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扩展资料
最早的税收起源于夏朝。
历史上,在国家产生的同时,也就出现了保证国家实现其职能的财政。古代的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最早出现的财政征收方式是“贡”,即臣属将物品进献给君王。虽然臣属必须履行这一义务,但由于贡的数量,时间尚不确定,所以,“贡”只是税的雏形。
而后出现的“赋”与“贡”不同。西周,征收军事物资称“赋”;征收土产物资称“税”。
春秋后期,赋与税统一按田亩征收。"赋"原指军赋,即君主向臣属征集的军役和军用品。但事实上,国家征集的收入不仅限于军赋,还包括用于国家其他方面支出的产品。国家对关口、集市、山地、水面等征集的收入也称"赋"。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约翰·亚当斯
求部分国家的税收税率
英国中央政府税包括:收入税、资本税、消费税。英国中央政府的税收主要由英国财政部下属的国内税务署和皇家海关税收署负责。国内税务署负责征收所得税、资本税和印花税;皇家海关税收署征收其他一切消费税;而汽车税则由英国运输部负责征收。英国的进口税主要有五种:①海关税,同欧盟国家一样,采用原关贸总协定规定的国际通用海关税目。②货物税。③反倾销税。④农业税。⑤增值税,为17.5%。税目、税率等情况详见本书“欧洲联盟篇”
美国的税法可谓是全世界最复杂且严谨的课税制度。美国的所得税制兼采属地主义和属人主义。就美国来源所得(U.S.Source of Income)而言,美国的所得税制原则上采用属地主义,非居民之外国人(Nonresident Alien)应该按照美国境内来源所得向美国政府缴税。就美国国民或居民的所得而言,美国的所得税制原则上采用属人主义,亦即是针对公民其全世界的所得加以课税。美国的税赋由联邦政府,州政府及地方政府征收。联邦政府主要征收联邦所得税,财产税及赠与税。州政府及地方政府则征收州所得税(Income Taxes),特许规费(Franchise Taxes),消费税(Sales Taxes),使用税(Use Taxes)及财产税(Property Taxes)等。美国联邦政府的总税收中,个人所得税(Individual Income Tax)约占1/3,薪工税(Payroll Taxes)约占1/3,公司所得税(Corporation Income Tax)约占1/6,其他税收则包括:遗赠税(Estate or Gift Tax),关税(Custom)......等。租税课征虽属财政部(Department of Treasury)的权责,实际工作却由国税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简称IRS)负责执行
法国
现行税制中的主要税种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社会保障税、财产税、个人房产税、营业执照税等。
(一)主要税种概况
1.公司所得税
(1)纳税人
公司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在法国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法人实体、公司注册地在法国的法人实体,主要包括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股份合伙企业和外国公司的子公司。只是中央政府征收公司所得税,城镇和地方不征公司所得税。
(2)征税对象、税率
公司所得为在法国境内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利润。法国对居民公司从法国境外取得的利润不予征税,但是对于居民公司从其国外分支机构取得的所得予以征税。
法国公司所得税的税率分为标准税率、低税率和特殊税率。
标准税率:为33.33%。另外,年营业额超过7,630,000欧元,年缴纳所得税税款超过763000欧元的公司,还应就所得税税款超过763000欧元的部分,缴纳附加税,税率为3.3%。
低税率:适用于低税率的所得主要包括一是长期资本利得,税率为8%至15%。二是中小企业的年利润低于38,120欧元的部分,税率为15%,年利润超过38,120欧元的部分,税率仍为33.33%;
特殊税率主要适用于租赁收入、林业收入、农业收入,税率为24%;来自免税公司的红利所得,税率为10%。
此外,缴纳公司所得税的法律实体还要按年缴纳最小税,如下表
年营业额(欧元)
300000
300000---750000
750000---1500000
1500000---7500000
7500000---15000000
15000000---75000000
75000000---500000000
超过500000000
年最小税额(欧元)
0
1300
2000
3750
16250
20500
32750
110000
外国公司在法国的常设机构比照居民公司纳税。长期资本利得之外的资本利得视同一般所得征收所得税。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法国公司税的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以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下列项目,按照规定的范围、标准准予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①免税所得::从其他公司取得的税后利润。
②折旧扣除:折旧允许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各种设备的折旧可以采取直线法或者余额递减法折旧法。直线法的规定如下表:
俄罗斯海关制度及税率
<P>俄罗斯海关管理及对进出口实行关税调节的基本法律是《海关法典》和《关税法》。</P>
<P>《海关法典》详细规定了海关管辖的各项业务、海关的各项制度以及海关监管人员的权利和义务,也确定了俄海关的机构由俄联邦国家海关委员会、地区海关管理局、分关、支关等组成。</P>
<P>俄罗斯联邦政府设立国家海关委员会,统一管理全国海关。国家海关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在俄联邦总统和政府的领导下,领导和组织全国海关贯彻执行《海关法典》、《关税法》和其它有关法规和政策;办理相关的海关业务;管理海关干部和海关业务;开展国际海关交流。</P>
<P>俄联邦国家海关委员会在海关机构多、任务相对集中地区设立10个地区海关管理局,作为国家海关派驻机构,协助国家海关委员会管理派驻地区的海关。俄目前共有海关机构105个,海关职工1.5万多人。</P>
<P>《关税法》规定了实行关税措施的一般原则和条例;税号、税种、海关估价和产地国的确定程序;实行反倾销和补偿关税的程序;提供关税优惠及其它事宜。</P>
<P> 2000年4月1日起,俄联邦开始实行新的《俄罗斯联邦对外经贸活动商品名称表》(以下简称《俄联邦商品名称表》)。此前,俄罗斯一直使用《独立国家联合体对外经贸活动商品名称表》(以下简称《独联体商品名称表》),而新的《俄联邦商品名称表》是以海关合作理事会制定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和《独联体商品名称表》为基础,结合近年来本国进出口货物实际变化情况编制而成。其最重要的变化是:原商品编码使用9位数字,而《俄联邦商品名称表》则使用10位数字,对商品进行更精细分类并规定相应税率,可更合理准确地对商品征收关税。</P>
<P>俄罗斯现行进口关税税率平均为14-15.5%,绝大部分商品的进口关税为从价税,小部分商品实行从量税和复合关税,从近几年若干次进口税率调整情况看,实行复合关税的商品数量渐趋增多。进口关税率水平如下:食品-5-30%;酒类-每公升0.12-2欧元;化工产品-5-15%;轻纺产品-15-30%;机器设备-5-20%;家电产品-20-30%;电气设备-5-30%;药品-5-20%。</P>
<P>进口税率是进口商品的基本税率。凡从享有最惠国待遇国家进口的商品按基本税率征税,从不享有最惠国待遇国家进口的商品按基本税率的2倍征税。对产自与俄签有自由贸易协定的独联体国家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从发展中国家进口的商品按基本税率的75%征税,但部分商品无此优惠。中国商品进入俄罗斯可享受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但须出具A级产地证明。享受这一优惠的发展中国家共105个。对从47个最不发达国家进口的商品免征进口关税。另外,对产地不明的商品按基本税率的2倍征税。</P>
<P>俄罗斯政府将于近期讨论归并进口商品税号目录及修订进口税率问题,初步计划将修订1.1万种商品的进口税率,其中绝大多数商品的进口税率将下调,3500多种商品的进口税率将不高于20%,同时将目前的7个税率标准减为4个:5%为鼓励税率,主要用于原料类商品;10%和15%为正常税率;20%为限制性税率,主要用于机械设备,现有的25%和30%两个极限税率将取消。俄政府希以此增加关税收入及加快入世进程。</P>
<P>除关税外,进口到俄罗斯的商品还要缴纳的增值税(一般商品增值税率为20%,食品、儿童商品及粮食等为10%)、消费税(应缴消费税的商品包括酒精、酒精饮料和啤酒、香烟、首饰、小汽车、汽油等)及海关规费(商品发票价值的0.15%,其中,0.1%以卢布缴纳,另0.05%以结算货币缴纳,此项收入归海关自行支配使用)等。</P>
<P>自1999年起,俄对部分原材料及食品开始征收出口关税,多实行季节性出口税率。</
西班牙现行税制中的主要税种是: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社会保障税、财富税等。
(一)主要税种
1.公司所得税
(1)纳税人
西班牙公司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两类。居民公司是指根据西班牙法律注册的实体和在西班牙境内有经营或者管理场所的实体。
(2)征税对象、税率
西班牙居民公司应当就其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缴纳公司所得税,非居民公司仅就其来源于西班牙的所得缴纳公司所得税。
西班牙公司所得税的标准税率为:从2007年1月1日起的财政年度适用的税率为32.5%,从2008年1月1日起的财政年度适用的税率为30%。一些特殊的实体和经营类型适用其他税率(35%, 25%, 20%, 10%, 1%和0%)。
小型公司(前一年的流转额低于800万欧元的公司)适用以下税率:年利润低于120202.41欧元适用25%的税率,超过此数额按照标准公司所得税税率纳税。
外国实体的西班牙常设机构缴纳非居民税,税率为其利润的32.5%(2008年为30%)。
分支机构的所得按照32.5%(2008年为30%)的标准税率计征公司所得税,支付给境外总机构的经营与管理费用,按照该分支机构的分摊额进行扣除。分支机构支付给居民公司和非居民公司的利息、股息和特许权使用费必须缴纳预提税,税率为18%。
(3)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①存货定价。存货按照取得或者生产的成本计价。西班牙允许采用先进先出法和后进先出法,但是不允许采用基本存货法和重置价值法。
②资本利得。按照标准税率缴纳公司所得税。
③公司间股息。来源于其他公司的股息应当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中。如果股息的支付者为国内公司,股息接受人持有支付者5%以上的股份并且持有1年以上,允许股息全额税收抵免;若达不到5%的持股比例或者持股不到1年,则允许抵免一半。
④折旧与折耗。除土地之外的所有固定资产,都允许折旧。通常可以采用直线折旧法,使用年限超过1年的部分固定资产可以采用余额递减折旧法,但是建筑物、家具等不允许采用该方法。
⑤净经营亏损。亏损可以向前(将来)结转15个财政年度,但是不能向后结转。
⑥支付给外国机构的费用。支付给外国机构的费用必须按照正常交易原则计价才能进行公司所得税扣除,超过市场价的费用不能进行公司税扣除。支付给避税港的费用完全不能扣除,除非有合理证明实际供应价是按照正常交易原则计算的。
⑦税款的扣除。公司缴纳的税款可以扣除。
⑧集团公司税收。西班牙允许集团公司合并纳税,条件是公司要在采用集团公司税收制度的纳税年度之前进行正式的选择,合并纳税的公司必须直接或者间接地持有西班牙居民附属公司至少75%股份1年以上。
2.个人所得税
(1)纳税人
西班牙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居民个人是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在西班牙居住超过183天或者将西班牙作为其经济利益中心的个人。
(2)纳税对象、税率
居民个人应当就其来源于全世界的所得、资本利得与财产纳税,非居民个人仅就其来源于西班牙境内的所得、资本利得与财产纳税。
2006年通过了新的《个人所得税法》,于2007年全面实施。该法将应纳税所得分为两大类:一类为普通所得,适用累进税率;另一类所得包括证券投资所得和资本利得等,适用18%比例税率。
德国的主要税种税率
1、公司税
资本公司(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所得应缴纳公司税。公司税以净收入为基础,净收入根据所得税法和公司税法的规定计算。公司盈利留成或分红税一般为25%。公司股份买卖的输赢计入公司税,损失时可以抵销公司盈利。
2、营业税
营业税的高低根据营业额的高低、营业资本的多少和各地不同的税率计算。
3、增值税
对企业在境内有偿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而征收。一般为16%,某些商品(主要是食品)则为7%。销售到欧盟以外的产品免交增值税。
4、工资税
雇主每次向其雇工支付工资时必须预提工资税并上缴税务局。公司税的多少是根据每个雇工的工资税表计算的,工资税表是通过工资税卡填写的。工资税不仅包括现金收入,也包括物质上的享受,如企业供应的伙食,公车私用等,然后减去每年额定的免税额,定额数根据每个人员的情况而定。最后根据工资卡上划定的税级和工资等收入,按所得税税率表计算出应付的工资税。
5、个人所得税
根据个人年收入征收,税率按收入多少呈递进制,20%-49%不等。有关免税的最低收入以及避免双重征税的具体情况,请咨询德国税务顾问。
6、财产税
个人(自然人)一般的税率为1%,农林产业、营业资本和投资股金减办征收。法人税率一般为0.6%。营业资本(个人或法人)有25万欧元的免税额,超出部分的75%则应纳税。
其他政府补贴说明
●在德国买房或者买块地皮造房,不仅可以减免税,还可以从政府拿买房补贴,自2004年成人每年补1250欧元,每个孩子每年补800欧元,一共可以补8年。
●新生婴儿的母亲可以获得每月307欧元的母金补贴,一共补两年,或者每月460欧元,一共补一年。
●在德国开公司的人,其子女可以从德国政府拿童金,每个孩子每月154欧元,从第四个孩子起,每个孩子每月179欧元。在德国从小学到大学的教育都是免费的。
德国的工资税和个人所税怎么征收
德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分为无限纳税人和有限纳税人。德国常住居民(在德有长期或习惯住所)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按其国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非德国常住居民承担有限纳税义务,通常仅按其在德国境内的收入缴税。
德国个人收入所得税征收的范围包括:从事农业和林业的收入、从事工商业的收入、从事自由职业的收入、受雇工作所得、投资所得、租金收入和其他收入。对于个人所得税法中没有明确列举的收入则不予征税。
德国个人所得税主要采用“分期预缴、年终汇总核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征收,但对工资、利息、股息和红利等所得则采用预提法进行来源课税。
工资税(Lohnsteuer)是个人所得税最重要的一种征收形式,工资税金额由税务部门制定的工资税对照表确定。在德国,雇主有义务在向雇员发放工资或薪金时代扣工资税。
扩展资料:
德国是高税收国家,其税收制度严谨、周密、细致。德国税收立法采取了税收通则和单行税法相结合的立法方式,其税收结构非常复杂,按税收来源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按征税机构分为联邦税、州税、地方税。
德国实行以联邦、州、地方三级或两级共同征收的共享税为主体的分税制。共享税税种主要包括:增值税、工资税、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等;
联邦专享税包括:关税、消费税(石油税、咖啡税、盐税、香槟酒税)、保险税、团结附加税等;
各州的专享税包括:土地购置税、遗产(赠予)税、机动车税、啤酒税、赌场税、火灾防护税等;
地方专享税包括:工商税、土地税、娱乐税、饮料税、养狗税、猎钓税、赛马税等。按税种主要分为三类:
(1)所得税类:个人所得税、公司所得税、工商税、附加税等;
(2)财产税类:遗产(赠予)税、土地税等;
(3)流转税类:增值税、土地购置税、保险税、关税等。
参考资料来源:德国的主要税种--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汉堡总领事馆经济商务室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财税法网-德国税法体系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