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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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危险物品是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物品是指在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人身伤亡或者财产严重损失的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物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保障生产安全的最高法律。法律规定,“危险物品”是指在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人身伤亡或者财产严重损失的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物品。对于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活动,应当符合国家的安全生产标准,并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此外,对于危险物品的使用单位,在使用前需要对物品进行安全性评估,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身、财产造成危害。对于危险物品的事故,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危害,并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和处理。危险物品的存在对于生产和人们的生活都是必不可少的,但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对于危险物品的管理需要高度重视,加强监管和控制,确保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危险物品管理中的“三同时”原则是什么?危险物品管理中的“三同时”原则指:企业在生产、使用危险物品时必须采取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保证生产、使用、储存危险物品的条件和设备与相应的安全技术要求同时具备,并且必须经过安全鉴定和备案后方可使用。
危险物品的管理涉及到广大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控制,确保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企业应当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最大限度地保障生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危险物品是指在生产、储存、使用过程中可能引起人身伤亡或者财产严重损失的物品,包括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等物品。
安全生产法中所指的危险物品是指
1、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主要包括;氢、甲烷、乙烷、压缩硫化氢、液化石油气、供给城市生活、生产的天然气、人工煤气、重油制气等气体燃料。有毒品,如氰化钠、氰化钾、硝基苯等。腐蚀品主要包括:酸性腐蚀品,如甲醛溶液;碱性腐蚀品,如氨水、二乙醇胺等;其他腐蚀品,如酸性氟化钾、福尔马林溶液等。
2、放射性物品。主要包括:金属铀、硝石酸钍等。
危险物品该如何管理
1、归口管理:各类危险品管理必须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由相关部门归口管理。危险品的采购、提运、保管必须严格遵照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
2、危险品的保管:危险品必须建立严格的“收支库存账目”。购入的危险品,必须有两人按规定认真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危险品存放,集中专用仓库和保险柜中分级、分类、定位保管,严加保卫,注意存放安全。由生产管理部和安全保卫部负责。
危险品仓库内:
(1)非管理人员不得入内。
(2)严禁烟火,并应保持通风干燥。
(3)易挥发且蒸气有毒或与空气混合后易引起
爆炸的药品,盖严瓶塞置阴凉处。
(4)仓库内外应安放必要的消防、防毒和防辐
射设备。
(5)特殊危险品应加上“警告”标签。
3、生产中危险品的使用:接触有毒药品时应带橡皮手套;接触有毒气体时,须带好防毒口罩或面具;烧煮强酸、强碱时,要带好眼罩(镜)。危险品的领用必须审批限量发放,并由生产使用人员亲自办理,不得由非生产使用人员转手办
理。使用人员必须熟悉危险品的性质和防护知
识,操作谨慎,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会同保卫部门人员对使用危险品的全过程予以严格控制和监督。对领、用、剩、废、耗的用量必须详细记录;剩余药品应及时退库不得在生产车间、实验室过夜;剧毒品的容器废液、残渣等应妥善处理,严禁乱抛。在生产和实验休息时间,使用人员严禁将危险品使用现场,在工作交接班时,必须严格进行危险品使用管理的交接手续。保管人员每周应将危险品的购、用、存的数量清理一
次,分别报生产管理和安全保卫部各一份。
4、防止事故及法律责任:涉及危险品生产、经营、运输、储藏、使用的企业,要认真做好防护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如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报相关部门。对违反规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或重大事故的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已经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
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九十七条_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注册安全工程师的;
(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
(四)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的;
(五)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或者未向从业人员通报的;
(六)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_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物品是指
法律分析:
1987年2月17日由国务院发布。目的是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2002年3月15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施行后被废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指化学危险物品,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XXXX-86《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放射性物品、民用爆炸物品、兵器工业的火药、炸药、弹药、火工产品和核燃料
【法律依据】: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危险物品是指什么
危险物品即由于其化学、物理或者毒性特性使其在生产、储存、装卸、运输过程中,容易导致火灾、爆炸或者中毒危险,可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害的物品。
危险物品可以分为9大类,每种类别的危险品都有相对应的危险品图案标志,且在乘坐交通工具时,有些物品是不允许携带的。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必须对车辆的安全技术状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故障必须排除后方可投入运行。要特别注意检查容器的安全性能,逐个部位检查液位计、压力表、阀门、温度表、紧急切断阀、导静电装置等安全装置是否安全可靠,杜绝跑、冒、滴、漏,故障未处置好不得承运。
要检查随车消防器材的数量及有效性。要随车携带专业堵漏设备、劳动防护用品,不得穿钉子鞋和化纤服装。押运员要携带掌握承载货物的事故技术处置方案(包括危险特性,处置措施,消防处置措施)、产品生产厂家联系电话及交通事故、治安、消防、救护、环保等报警电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危险物品
安全生产法中危险物品的含义是指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安全生产法所指的危险物品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目危险物品的数量等干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