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跨境电商卖家面临的侵权诉讼
近两年的新冠疫情席卷全球,极大地影响到各国经济贸易的发展,疫情对于跨境电商业的发展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疫情导致传统进出口贸易极度萎缩,同时B2B电商平台交易量又在稳步上升,促进了跨境电商的发展,但一些负面效应自然也随着它的发展而慢慢凸显出来。
在最近一个阶段中,有很大一批中国电商企业由于在美国电商平台销售产品存在侵权问题,被美国律师事务所以及相关平台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被告侵权,一般都是商标侵权或者专利侵权,其中大多数是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这些被告电商卖家接下来必然面临来自美国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的起诉,并由原告通过向法院申请临时禁令,即众所周知的TRO,来冻结被告电商卖家的平台交易资金账号。
对于中国跨境电商企业来讲,被冻结资金账号其中最主要集中下面几个大型的平台:wish,AliExpress,Amazon,eBay等。
一、主要维权律师事务所
根据相关资料的不完全统计,像在最近的阶段中,中国跨境电商企业所收到的由原告代理律师发送的有关商标或专利侵权诉讼通知里,主要包括GBC律所(Greer, Burns & Crain, Ltd.)、Keener律所(Keener & Associates)、Epstein律所、Keith律所、David Gulbransen律所等等著名知识产权维权律师事务所。
这些律所一般都会有很多知名品牌商作为合作伙伴的,就拿GBC律所来说,有不少海外品牌商就和它有长期的合作关系。合作内容主要针对知识产权的维护上,一般律所中至少会有几十名律师专门从事于对电商产品侵权的诉讼,这些案件的发生也很频繁,每年法院所处理的电扇侵权案件就有上百例,其中牵连相关电商卖家的更是数以万计,侵权案涉及的范围也很广泛,从生活必需品到品牌奢侈品,基本涵盖所有种类的商品。
二、律所案件处理特点
据不完全统计,中国跨境电商被控诉的卖家一般在收到来自电商平台或者原告律师通知的内容前,原告的代理律师会向法院提交诉状以请求法院颁发临时禁令,在以上这一过程中,呈现一些案件处理的特点。
1.原告:
原告是指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在诉讼中,原告依法享有一系列诉讼权利,并承担法律规定的诉讼义务。而一般来自美国的已注册商标的权利人或者授权使用人,他们可能本身并非什么知名大企业,只是他们所代表的商标在对应行业中较为出名,这些行业涉及范围很广,像汽车配件、手表、包包、玩具、游戏等等都有囊括。同时因为这些商标的知名度较高,所以与它相关的周边价值也会比较高一些,而且这些周边在电商平台的销量也十分可观。
2. 被告:
被告是指侵犯原告利益,需要追究民事责任,并经法院通知其应诉的人。与美国侵权相关的案件中,任何一起商标或专利侵权诉讼如果是由美国原告发起,通常情况原告就不仅仅只对一家或几家涉嫌侵权的跨境电商账号进行控诉,被告数量加大可能会达到几百甚至上千家的程度。而且需要注意一点,这些诉讼的被告数量虽然会比较多,但这并不是法律上所规定的集体诉讼。因为如果是集体应诉,那就需要每一个被告进行单独应诉,而且必须以自己个人的名义应诉。总而言之,中国被诉的跨境电商一定不要依赖其他被告的应诉策略或把希望寄托于被诉的整个团体。
除此之外,由于中国的电商卖家普遍都是以个人名义注册的账号,基本每个被诉的侵权商品的销售量从几个到上万个都各不相同。所以,不同的被告方的和解条件以及应诉策略也没有统一的标准,这些都是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要依据被冻结账户的资金状况以及侵权商品的销售情况等实质性标准而量身定制。因此有一点非常重要,就是被告方在收到起诉通知后一定要尽快寻找律所并委托律师给自己制定应诉方案。
3. 管辖法院:
美国的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the U.S. District Court of the Northern District of Illinois)是商标和专利侵权诉讼受理的主要集中法院。而且由于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长期且集中受理大量的商标和专利侵权诉讼的案件,相比其他法院,该法院的审理流程及处理时间都占有绝对优势,这也是它能成为侵权原告律所首选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电商产品销售中有很大一部分会销售到大芝加哥地区,这也向伊利诺伊州北区法院对伊利诺伊州北区赋予了一定的管辖权。
4. 诉讼请求:
一般来说,对于商标及专利侵权诉讼中原告的赔偿要求和诉讼请求分为两种形式。
(1)行为上的禁止令:原告为避免被告进一步对商标、版权或设计的侵权,要求法院对被告实行永久性的使用、复制、散布、传播、仿造或以正版形式出售被侵权商品的行为,同时要求被告在任何线上平台都禁止使用原告的商标或者其他已注册产品的设计等,其中线上平台就包括eBay、速卖通、阿里巴巴、亚马逊和Wish等。
(2)实质性的金钱赔偿:这一点对于被告来说是最严厉的,赔偿金其中就包括:
要求被告赔偿原告因其侵权行为赚取的全部利润;
要求被告承担原告因商标侵权遭受的全部损失的三倍金额的赔偿责任;
要求被告承担因其故意侵权行为的惩罚性赔偿2,000,000美元;
要求被告承担原告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和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