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so认证验货需要什么条件(saso认证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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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方面COC认证是属于什么
CQC是代表中国加入国际电工委员会电工产品合格测试与认证组织(IECEE)多边互认(CB)体系的国家认证机构(NCB),是加入国际认证联盟(IQNet)和国际有机农业运动联盟(IFOAM)的国家认证机构,CQC与国外诸多知名认证机构间的国际互认业务,以及广泛的国际交流,使CQC赢得了良好的国际形象
如何进行CQC认证?1.适用范围
适用于CQC
的全过程。
2. CQC
的类型
CQC的
活动涉及:国家授权的
(CCC);IECEE-CB测试证书的颁发和认可;CQC标志认证,以及为出口提供
的国际认证。
3. CQC产品认证的依据
3.1国家
按国家统一发布的标准目录执行。
3.2颁发和认可CB测试证书的依据为中国对外声明所采用的
及相关标准的国家差异。
3.3 CQC标志认证的依据为国家标准、
、
、其他国家先进标准及CQC补充技术要求。
3.4国际认证依据出口目的国家和地区的
和认证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4. CQC产品认证的范围
国家授权
的范围见《国家授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
颁发和认可CB测试证书的范围见《CQC颁发/认可IECEE-CB测试证书目录》。
CQC标志认证的范围见《CQC标志认证目录》。
颁发欧盟CE符合性证书的范围见《
产品目录》。
国际合作委托认证的目录见具体合作协议。
5. CQC产品认证的主要阶段
CQC产品认证分为六个阶段:
a.产品认证申请;
b.产品
;
c.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颁发CB测试证书和CE符合性证书无此阶段);
d.认证结果评定及批准认证证书;
e.产品认证标志的购买及使用(颁发CB测试证书和CE符合性证书无此阶段);
f.获证后的监督(颁发CB测试证书和CE符合性证书无此阶段)。
6.产品认证的基本程序
6.1产品认证申请
6.1.1凡具有法人地位、并承诺在认证过程中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的企业,均可作为“申请人”在网上或以书面向CQC产品处提出认证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6.1.2 CQC对申请资料进行评审合格后,将向申证企业发出“认证收费通知”和“送样通知”。
6.1.3在确认申证企业已交纳认证费用后, CQC将向检测机构/CB/CE实验室下达测试任务。
6.1.4申证企业接到“送样通知”后,应及时按要求将样品送交指定的检测机构/CB/CE实验室。检测机构/CB/CE实验室收到样品并确认无误后,通报CQC并开始按认证时限进行计时。
6.2产品
6.2.1接到样品后检测机构/CB/CE实验室将按申证产品所依据的标准及技术要求进行检测试验。
6.2.2
合格后,检测机构/CB/CE实验室按规定的报告格式出具型式试验报告,送交CQC进行评定。
6.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6.3.1对初次申请认证的企业,CQC在收到检测机构产品试验合格结果的报告后,将向申证企业发出工厂检查通知,同时向CQC工厂检查组下达工厂检查任务函。
6.3.2检查人员根据《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对申证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并抽取一定的样品对检测结果的一致性进行核查。
6.3.3工厂检查合格后,检查组应按规定的报告格式出具工厂检查报告,送交CQC进行审核评定。
6.4认证结果评定及批准认证证书
6.4.1 CQC合格评定人员接到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工厂审查报告后,根据CQC对认证结果的评定要求做出评定。
6.4.2 CQC领导将根据评定结果签发认证证书。
6.5产品认证标志的购买及使用
6.5.1获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的企业,应到国家CCC认证标志发放管理中心办理CCC标志使用许可,并应按照国家认监委的《强制性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进行使用
6.5.2获得CQC标志认证的企业,可到CQC办理CQC标志许可,并应按照CQC《CQC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进行使用
6.6获证后的监督
6.6.1 CQC对获证企业的监督每年不少于一次,监督的形式包括:
a.事先通知监督检查,即按照实施规则规定的监督周期进行的获证后监督检查。
b.
,即在不预先通知企业的情况下,检查组按有关规定自行直接到达生产现场,对获证企业实施工厂监督检查和/或监督抽样的活动。
c.特殊监督检查,即在不预先通知企业的情况下,按认证实施规则的规定,对生产厂增加频次的监督检查和/或监督抽样。
注:特殊监督检查不能代替正常的监督检查。
6.6.2认证监督内容主要包括:
a.验证工厂的
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
b.验证获证产品是否满足认证标准及有关技术条件的要求。
6.6.3对于事先通知监督检查,CQC将按批准的认证监督计划向获证企业发出认证监督检查和
收费通知,同时向监督检查组下达监督任务通知,获证企业应根据要求做好准备。
6.6.4监督检查组根据《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对获证企业进行现场监督,同时按CQC的规定对获证产品进行抽样并封样。抽样样品由获证企业按CQC的要求送指定检测机构。
6.6.5 CQC合格评定人员对监督检查组递交的“监督检查报告”和检测机构递交的“抽样检测试验报告”进行评定,评定合格的获证企业可继续保持认证证书。
通过cnas认可的实验室就可以做saso认证验货对吗
1、有CNAS认可的实验室可以出SASO认证的测试报告。
2、将这份测试报告给验货机构去审核,验货机构认可了这份报告,才能进行下一步的验货。(PS:SGS只认可SGS出的报告,其他机构都不会被认可。)
3、还需要看沙特那边的海关,有些港口的海关只认可某个验货机构出的SASO认证。
4、以下注意事项
散货出口到沙特阿拉伯需要什么清关证书
正常的清关需要的内容就是:1.提单(进口到货需要以此换取DO=delivery order提货凭证,这是最重要的清关文件)2.发票(进口涉及到进口口岸的海关申报,税金是以申请金额的百分比来收取,百分比是由货物种类决定的)3.装箱单(一般涉及到装箱单显示的主要内容的品名件数,小件数,毛重,净重,体积)4.合同(买卖合同是海关申报的凭证,以此证明货物进口情况)除此四项必备的之外还有很多清关上特殊的清关文件1.商品法检(各个国家对国家宏观调控货物的法定检验检疫,即国内在做出口时的监管条件为B的货物,钢材一直是国内不论进口还是出口都需要法检的货物,在进口国需要让进口方清关行来落实运输货物的监管条件)2.原产地证明书(由出口方所在国商检局出具,或者贸促会出具的产地证明书)3.木质包装熏蒸证书(原木等木料在进口上不论哪个国家都会严格控制,一般都会在出口方所在国处理过熏蒸24-48小时以上,出具熏蒸证或者加盖熏蒸标志)4.各类免税证明书(比如军免和科教免在检疫局申请的免3c证明.此类证明书用以办理进口所在国对进口货物的免税操作)5.认证(此种清关文件大多集中在中东和非洲的对华贸易上,因为中国或者世界各国对这些地区的贸易不是很"太平",鉴于很多原因,此类国家会要求国内出口的货物在出口国的本国大使馆做发票和产地证的加签"就是认证",会在发票和产地证的背面盖上大使馆的商务签章,比较著名的国家需要提供该清关文件的是埃及)6.其余(很多其他类的清关文件,包括,进口时涉及到的监管条件提供进口许可证,濒危证,CIQ=装船前检验检疫证等等诸如此类的)
出货到沙特必须要办理沙特saso认证吗
最新法规,要做saber认证
1. 2019年1月1日起,“SABER”的新认证计划在沙特阿拉伯启动,此计划将取代现行的SASO发证计划;
2. 2020年1月15日起,“SABER认证”全面取代旧的“SASO认证”,所有产品都要执行SABER认证才能顺利清关。
1.什么是“SABER认证”?
01/ SABER认证,是指针对非沙特本土企业(即出口到沙特的企业)进行的符合性认证评估计划。
02/ SABER认证,是基于原有的SASO认证的升级版,也是取代“SASO认证”的新的认证认可计划。
2."SABER认证"的要点是什么?
01/“SABER认证”,是一项关于前往沙特阿拉伯的产品及批次货物的符合性认证的新评估项目。SABER证书的重要性在于,确认产品是否符合沙特的标准和规范,并在进口任何高风险或中等风险产品时保护投资者免受欺诈,同时防止虚假和不合格产品,确保产品不会影响消费者的健康和安全。
02/“SABER认证”,是SASO推出的一个新的在线申请系统,SABER实际就是一个网络工具,用于产品注册、发行和获取符合性COC证书。
03/根据“SABER认证”,产品将根据风险类别分为:高、中、低,根据风险类别,将采用不同的符合性检验程序,将有不同的认可机构执行。
3."SABER认证"的认证流程是什么?
第一阶段:PCoC证书(产品符合性证书)
01/进口商注册SABER平台系统账号;
02/向SABER系统输入申请信息;
03/在SABER平台系统中选择一家符合性评估认证机构;
04/支付PCoC证书费用;
05/出口商/生产商提供认证文件;
06/发证机构提交审核通过的文件至SABER系统;
07/ SABER平台在线签发PCoC证书,证书有效期1年。
注:部分高风险产品需要验厂。
第二阶段:SCoC证书(批次装运符合性证书)
01/向SABER系统提交SCoC申请资料;
02/发证机构确认PC证书有效性;
03/支付SCoC认证费;
04/ SABER平台在线签发SCoC证书,证书只针对该批次进口的货物有效。
注:目前所有SCOC申请需要提供产品13位条形码。
中国出口到非洲的货物需要提供什么证书
中国出口到非洲的货物需要提供BESC, ECTN, CNCA, FERI, BIETC, BIC等证,不同的国家需要的不一样。
根据喀麦隆法令,所有发货至喀麦隆杜阿拉港(DOUALA)的货物都必须申请ECTN/BESC电子货物跟踪单。如果没有申请将被视为触犯喀麦隆的条例,并在目的港受到严厉惩罚。
扩展资料:
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的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需要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并注明:“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由各市、县(市、区)外经贸局加注意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工商管理部门“此件复印件与原件相同”证明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非法人企业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7、企业应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或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外经贸经营资格管理”栏目,进行资格申请操作(提交电子申请)。并在网上申报后,随即在“打印申请”栏上打印《进出口企业资格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及企业所在市外经贸局的公章;
8、证明其符合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条件的其它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