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货物进出口过程中,为确保安全交接,需编制一系列单据。这些单证各具特定功能且相互关联,不仅连接了船方、港口与货主,还明确了各方的权利与责任。
01
托运单(Booking Note)
托运单,又称“下货纸”,是托运人依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填写的,用于向承运人或其代理申请货物运输的文件。承运人根据托运单内容,并结合航线、挂靠港、船期及舱位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后,若认为条件合适,则接受托运请求。
02
装货单(SHIPPING ORDER)
装货单是船公司接受托运人申请后签发给托运人的文件,用以指示船长将货物装船。它不仅是装船的依据,也是货主向海关申报出口货物的主要凭证之一,因此又称为“关单”。对托运人而言,装货单证明其已成功办理货物托运;对船公司或其代理来说,则是指示船方接受并装载该批货物的通知。
03
收货单(MATES RECEIPT)
收货单,亦称大副收据,是证明货物已由船舶接收并装载的正式文件。大副依据理货人员在理货单上记录的日期、件数及舱位信息,并与装货单核对无误后签署此收据。托运人可凭此经大副签字确认的收据向承运人或其代理换取已装船提单。
由于上述三份单据的主要项目基本一致,我国一些主要口岸的做法是将托运单、装货单、收货单、运费通知单等合在一起,制成一份多达9联的单据。
04
海运提单 (BILL OF LADING)
海运提单,作为货物所有权的法律凭证,不仅是提取货物的关键文件,亦是国际贸易中不可或缺的金融工具。持有者不仅有权依据此单据从承运人处领取所载货物,更可凭借其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为商业交易提供流动资金支持。此外,该单据在货物抵达目的港之前即具备可转让性,使得货物流转更加灵活便捷,极大地促进了全球贸易网络中的商品流通与资本运作。
05
装货清单(LOADING LIST)
装货清单是承运人依据装货单留底,按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归类,并依航次及靠港顺序编制的汇总清单。其内容涵盖装货单编号、货名、件数、包装形式、毛重、估计尺码以及特种货物的特殊要求或注意事项。该清单是大副编制配载计划的主要依据,也是现场理货、港方驳运安排、进出库场操作及承运人掌握情况的重要业务单据。
06
舱单(MANIFEST)
舱单是按照货港逐票罗列全船载运货物的汇总清单。它是在货物装船完毕之后,由船公司根据收货单或提单编制的。其主要内容包括货物详细情况,装卸港、提单号、船名、托运人和收货人姓名、标记号码等,此单作为船舶运载所列货物的证明。
07
货物积载图(CARGO PLAN)
货物积载图是按货物实际装舱情况编制的舱图。它是船方进行货物运输、保管和卸货工作的参考资料,也是卸港据以理货、安排泊位、货物进舱的文件。
08
提货单(DELIVERY ORDER)
提货单是收货人凭正本提单或副本提单随同有效的担保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换取的、可向港口装卸部门提取货物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