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电商商品如何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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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品归类六大总规则
商品归类的六大总规则包括:单一规则、专用规则、组合规则、一般原则、理解和解释规则以及提供补充说明的规则。
其中单一规则指的是一个商品只能被归为一个分类;专用规则是针对特定商品的分类规则;组合规则是几条规则的结合使用;一般原则是适用于所有商品的基本规则;理解和解释规则则是为了解释和统一分类而设定的规则;提供补充说明的规则是为了规避模糊不清的情况而设立的规则。这些规则的正确应用和理解可以帮助我们有效地归类商品,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和争议。
二、跨境电商的市场主体分类
跨境电商的市场主体分类可以按照交易主体、服务类型和平台运营方式等方面进行划分。
1.按照交易主体分类:a.B2B跨境电商:即企业对企业,指的是企业之间的跨境交易,如阿里巴巴国际站、中国制造网等。b.B2C跨境电商:即企业对个人,指的是企业直接面向消费者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如亚马逊、eBay、天猫国际等。c.C2C跨境电商:即个人对个人,指的是消费者之间的跨境交易,如eBay、闲鱼、C2C市场等。
2.按照服务类型分类:a.信息服务平台:提供跨境电商相关的信息发布、展示、搜索等服务,如GlobalSources、贸易谷等。b.在线交易平台:提供跨境电商在线交易及支付等服务,如亚马逊、eBay、淘宝全球购等。c.外贸综合服务平台:提供跨境电商相关的通关、退税、金融、物流等综合服务,如阿里巴巴一达通、上海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等。
3.按照平台运营方式分类:a.第三方平台:平台运营商不直接参与交易,仅提供交易平台和服务,如亚马逊、eBay等。b.垂直平台:针对某一行业或领域提供专业化的跨境电商平台,如Made-in-China、慧聪网等。c.混合平台:同时提供第三方和垂直平台的服务,如阿里巴巴、敦煌网等。
总之,跨境电商的市场主体分类多种多样,不同类型的市场主体有着不同的特点和优势,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和市场定位选择合适的主体类型。
三、跨境电商发展特点分类
1,直接性
跨境电商通过外贸B2B,B2C平台,能够实现境内外企业之间企业和市场之间的直接联系,买卖双方直接产生交易。
2,小批量
跨境电商的批量很小,甚至可能只有一件商品。这就大大扩大了消费面,降低了平台的销售门槛,因此其销售灵活性是传统外贸大批量采购,集中供应所无法比拟的。
3,高频度
跨境电商具有直接交易和小批量的特点,再加上跨境电商跳过一切中间环节与市场实时互动,就注定了其具有即时采购的特点,交易频率大大超过传统外贸行业。
4,高盈利率
跨境电商由于采用点对点交易,跳过了一切中间环节,所以看似最终售价降了不少,但盈利率却比传统外贸行业高出好几倍。
四、跨境电商的定义和分类
跨境电商的定义: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物流送达商品、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跨境电商的分类:分为进口和出口。
出口就是国内卖家通过电商网站把货卖到外国人手里。这类电商平台比如Amazon,eBay,Ioffer,Wish,速卖通等。
进口则是国外卖家通过电商平台卖到国内消费者手里。这类电商平台比如苏宁国际、网易考拉、天猫国际等。跨境电商的主体一般是企业。
五、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企业类型怎么选
按商业模式分类,跨境电子商务主要有B2B、B2C和C2C三种模式。
B2B跨境电商,即BusinesstoBusiness,又称在线批发,是外贸企业间通过互联网进行产品、服务及信息交换的一种商业模式。B2B跨境电商企业面对的最终客户为企业或企业集团。目前,在中国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中,B2B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占总交易规模的90%以上,代表企业主要有敦煌网、中国制造、阿里巴巴国际站和环球资源网等。
B2C跨境电商和C2C跨境电商统称在线零售。B2C,即BusinesstoConsumer,是跨境电商企业针对面对个人消费者开展的网上零售活动。目前,B2C类跨境电商在中国整体跨境电商市场交易规模中的占比不断升高,代表企业主要有速卖通、兰亭集势、米兰网、大龙网等。
C2C跨境电商,即ConsumertoConsumer,是从事外贸活动的个人对国外个人消费者进行的网络零售商业活动。目前,我国的跨境电商出口以B2B和B2C为主,进口以B2C为主。
除上述三种之外,F2C跨境电商也日渐兴起,它指的是FactorytoConsumer,即从工厂到消费者。F2C模式直接把出自加工厂的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可以理解为工厂借助于网络平台进行的产品直销?F2C使消费者在线向工厂下订单成为可能,是B2C模式的升级版。F2C最大的优势就是强有力的线下产业支撑、有效的全程品控、快速的市场反应,这是B2C跨境电商无法抗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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